看過我個人之前勞資相關的文章,應該會知道我個人不是完全挺勞方(畢竟誇張的勞方、存有雇主心態的勞方、或者直接認同資方、壓榨其他勞工的勞方也不少),但也不是挺資方(畢竟無良的雇主也不在少數),只是從北歐民主組合的決策與管理模式,即政策之間是環環相扣的,來看待事情。因此,當賴院長睜眼說瞎話說,這修法沒有坦任何一方時,這不是為無良雇主修法,而是要讓勞工賺錢?還真是看不下去,說明如下。
首先先解釋個人在前面「現在的民進黨」一文下留言提到的行政長官邏輯差及缺乏現實感。此次勞基法修法對勞工朋友們的影響,各大媒體都已經做了相當的分析,只要有看新聞、有關心,應該都知道衝擊多大。因此,不禁要問,這些行政長官都不看新聞、報紙嗎?還是只挑自己滿意的看?更不用說,這是「勞基法」,勞動基準法,說白些,是對勞工「最基本」、「最低」的保障,也就是「防止黑心雇主剝削勞工」的「基本」法律規範。然而,我們的院長、勞動部長,口中提的,雇主會自律、不會有這種整人班表之類的說法,「心中設想/想像」的都是不需要法律規範、品行兼優的雇主,如果是這樣,那何必修勞基法呢?再者,這是「基準法」,是「防弊」,針對的是無良雇主,連實際無良雇主的行徑都視若無睹、聽若無聽(一堆運輸業、醫護人員不是一直都有反應?),還好意思說要修勞基法。簡單說,這些人說了半天,都不知道這是「基準法」,這是我們行政及立法部門的素質嗎?
此外,這次修法影響到接下來的產業發展。這些行政官員,尤其身為閣揆,只考慮獲利,GDP數字高低、甚至可能只是為人情世故(?),並沒有真正為台灣的未來、台灣的年輕世代、台灣的家庭著想。之前一例一休修法用意就是要落實蔡總統降低長工時的政策,讓台灣能夠不在名列高工時國家、努力讓台灣能夠不再是用長工時換取薪資(國際觀在此,不是拿勞工過勞風險去換GDP數字提升)。說得更白些,這修法也會逐步淘汰無良老闆、沒有競爭力的產業,讓沒有能力的雇主、產業退出市場,改善台灣的就業、勞動環境;即使來的外資,也不會是來台剝削勞工的外資(當然,這樣的修法,對勞資,都有一段陣痛期;一些雇主倒,失業率也會提高,若創新產業無法同步發展,那失業率就會居高不下)。然而,現在卻要再修法,無疑是又再鼓勵那些黑心、沒有競爭力的企業,然後讓勞資關係繼續陷入過去那種惡性對立的循環!這不是毒害台灣嗎?(dpp堅持要修法,或許告訴大家,dpp政府提不出產業政策?只能努力讓一些現有的數字不要下降或提高?)讓台灣產業永遠升級不了?(台灣產業一直升級不了,不就是一堆這種雇主在那裡搞政商關係、裙帶資本主義,搞得台灣產業政策停滯?然後賺錢、拿產業升級補助,進自己口袋、買超跑、養小三、酒駕害人、買地炒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