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自97年4月1日開始實施保母費用補助政策,透過社區保母系統補助每位幼兒3,000元,希望達到平價優質保母托育之目標。多年來,托育政策催生聯盟一直呼籲政府應對加入社區保母系統、接受系統管理的保母收費價格分區訂立標準,以確實減輕家長負擔,但政府放任市場機制決定保母價格,至今保母自行漲價平均已將近3,000元,吃掉政府的補助。依據兒童局統計,97年4月1日~101年,政府共補助保母托育費用21億4千萬元,家長卻仍然無感,補助形同無效。
兒童局擬將保母收費訂為各縣市最低生活費1.3倍,毫無可行性
上個月立法院衛環委員會召開「居家制度管理問題專案報告」專案報告,兒童局答覆立委:保母未來收費標準將以各縣市最低生活費1.3倍為原則。若依照此原則,台北市托育收費標準將達每月19,000元,新北市約為15,000元。新聞傳出後引發家長一陣恐慌,一來是,部分縣市收費價格將高於現況!二來是,以各直轄市、縣市最低生活費1.3倍統一訂定保母費用,不僅令人不知道理何在,也無法顧及各直轄市、縣市轄區的城鄉差距,並無可行性。
台中市政府增加補助並分區定價,家長有感
前天(4/1)台中市政府率先公告「台中市協力保母在宅保母各區托育收費之基本費用參考值」(見附件),明訂該市各區保母收費上限,即日起實施。台中市政府依據社區保母系統資料,擬定各區收費基準,並於邀請專家學者及各界代表充分討論後,始拍版定案。
根據台中市新政策,全市29區的每月保母日托收費幅度在1.2萬元至1.4萬元之間,其中,大部分區(21區)為1.3萬元(12區)與1.25萬元(9區)。扣除中央政府補助3,000元(低收入家庭5,000元),以及台中市政府補助3,000元,台中市一般家庭只要月付7,000元!完全符合平價托育之精神。101年度,台中市0-2歲幼兒為51,679名,其中送托幼兒佔4,268名,扣除親屬保母約20%比例,約3,400名幼兒之家長將可因此受惠。並可預期將使更多家庭有能力送托,使受惠幼兒數增加,也讓保母有較穩定的收入和更多就業機會。
托育政策催生聯盟為了推廣訂定保母收費之政策,讓全國各地家長都能受惠,特別於兒童節前夕召開記者會,提出建言如下:
一、 中央政府及各直轄市、縣市政府應參考台中市作法,妥為研議並執行「補助+定價+管理」三合一之普及平價優質保母托育政策。
二、 建議各直轄市、縣市政府檢討財政支出,集中資源,用以推行普及平價優質托育服務,協助人民兼顧工作與育兒,才能有效解除低生育率國安危機,並創造有利兒童成長的條件。
時間:2013/04/03,上午10點
地點:台北市林森南路4-2號4樓

如果政府有錢補助保母,為何不也同樣補助願在家照顧自己孩子的單親父母 我實在無法理解讓單親媽媽去賺錢養保母,政府補助保母,這是何道理? 真心請教,謝謝! 劉莉真和孩子已因無食物開始挨餓,身無分文,亟需氣喘藥「吸必擴」,將陸續被斷水電網路通訊瓦斯。請捐贈我們以支持我們自學與控告台灣政府 http://kangaroojia.blogspot.tw/2013/06/blog-post.html 我們要按照合於我們需要的方式來生活,而非以台灣統治集團的需要來生活。 http://kangaroojia.blogspot.tw/2013/06/blog-post_5.html
這位大姊: 這個道理很簡單,媽媽去工作,也就提供保母工作機會,等於透過補助讓兩人都能穩定就業。政府的補助,來自所有勞動者工作納稅,應該是要[協助脫貧],不是[鼓勵入貧],故透過補助,鼓勵母親工作,也讓保母有工作機會,一份補助,兩人工作,這不是讓稅金發揮最大效益?! 換句話說,請同理心想,如果您此刻有工作納稅,您覺得稅金應該理所當然長期、無限度補助認為應該被救濟者嗎? 此外, 媽媽只要工作穩定,長期而言,對母親、對小孩、(伴侶、)家人而言,才是王道;女性如果退出職場,要再進入職場並不容易,即使能找到工作,多是一些低薪、兼差、派遣剝削,或與個人能力差距甚大的工作。相當多女性的學經歷都非常好,若不能發揮所長,對個人、對社會而言,也都是遺憾。 再者,一直要依賴政府補助、要別人施捨,這種態度大概是大多數台灣人不恥的事情。與其理所當然一直要人施捨、要別人救助,倒不如好好找一份工作,腳踏實地、努力工作,這樣才可能得到更多國人的協助(補充說明: 許多企業都有優先雇用像大姊您這樣狀況的員工,請好好找份工作!)。 最後,若以您這樣的態度在家自己教養小孩,個人實在非常為您小孩的未來憂心擔,故誠心建議您找工作、讓小孩多一些機會接觸其他大人的教養方式與態度,避免貧窮世代循環的厄運,改變小孩的未來。 祝福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