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好多熱心鄉民找出、整理出許多關於二次戰後關於台灣台灣主權的重要條約,個人感謝這些熱心的朋友們,無以回饋,但能幫忙分享給大家,讓大家更加了解台灣的主權,藉此思考台灣的未來。當然,也有不少捍衛台灣主權的學者、民間組織們也提供許多重要史料分析,個人在此也一併謝過(只要有新的資訊會隨時在內文更新)。非常感謝大家,^____^,還是覺得國人卯起來後的動能超強的!另外,據投書與鄉民們提供的資料,中共將在聯合國偷渡台澎主權(香港的主權就是如此被偷渡的;下面提供的資料中,應該有港澳朋友們可使用的),也需大家一起來關心。
[補充]英美共同宣言(即大西洋憲章)(一九四一年八月十四日發表)
[補充]同盟國共同宣言(一九四一年一月一日發表)
開羅公報(一九四三年十二月一日發表):
(http://www.youtube.com/watch?v=XEUAbuMuczc)
[補充] 波茲坦公告(一九四五年七月二十六日發表)
Taiwan (1): The Truth of Oct. 25, 1945 - YouTube
Taiwan (2): The Truth of Oct. 25, 1945 - YouTube
Taiwan (3): The Truth of Oct. 25, 1945 - YouTube
舊金山和平條約(一九五二年四月二十八日發表,英、中、日對照版):
(http://www.oceantaiwan.com/society/20040317.htm)
[補充:把上面的年代標出是因為「新約定的適用優先於舊約定」原則。至於網友查到「波茲坦公告」中,「提到開羅宣言裡提到的東西都要落實(開羅宣言裡提到臺澎在日本投降後應移轉給中華民國)」,也就是主張台澎主權是中華民國之說法,在「舊金山和約裡的內容基本上也都是照著波茲坦宣言的內容寫的」,不過,在舊金山和約裡,「特地對臺澎的主權歸屬做了有別於開羅宣言的處理:
也就是並未將『臺澎移轉給中華民國』寫在和約裡,
而是僅僅要求日本放棄對臺澎的一切權利。
這就使得舊金山和約裡關於臺澎主權歸屬的規定成為一項
『與開羅宣言原本的內容』相異的新規定。
依據『新約定的適用優先於舊約定』的法律適用基本原則,
相較於開羅宣言中將臺澎移轉給中華民國的約定,
舊金山和約中使臺澎主權未定的規定必須優先適用。
也就是說,我們可以看成:
開羅宣言中『將臺澎移轉給中華民國』的約定
被舊金山和約中『使臺澎主權未定』的約定取代掉。
(引自ptt鄉民TheRock回應網友之提問:『開羅宣言是謊言?』,http://www.ptt.cc/bbs/PublicIssue/M.1402942261.A.09D.html)」
[補充]台北合約(一九五二年八月五日發表)
[「承認舊金山和約中關於「臺澎主權歸屬」的規定,表示中華民國也同意開羅宣言中『臺澎主權歸屬』的部分要依舊金山和約處理」(引文出處同上);另有鄉民luckyman188引出當時的外交部長葉公超先生的話加以證明,
一九五二年代表國府與日本全權代表何田烈在台北簽署中日和約的葉公超
,當年以外交部長身分在立法院接受詢答時,曾經針對台灣與澎湖的定位
問題明確說明:「事實上,這兩個地方正由我們控制,……然而微妙的國
際形勢使得它們不屬於我們,在現行情況下,日本沒有權利把台灣和澎湖
群島轉移給我們。」這話,是歷史當事人講的。
不只葉公超很清楚在表述舊金山和約並未確定台灣的歸屬,中日和約亦同
,同年在日本,日本外務政務次官石原在眾議院外委會答詢時也說:「舊
金山和約第二條已規定日本放棄台灣,並未提及其歸屬問題,此事應由盟
國決定。(引自:(http://www.ptt.cc/bbs/PublicIssue/M.1402939156.A.A09.html)」
(http://news.ltn.com.tw/news/politics/paper/686672)
(http://ppt.cc/QU31。看此系列文,可能要先看裡面的「1972年,港澳失去殖民地自決權」與「香港、澳門回歸中國,靠的是拳頭」,如此,大家才比較清楚,中共這次如何以相同手法,在提交聯合國付史的文件,偷渡台澎主權;而這兩份資料,應該也要給港、澳的朋友們,因為這裡面應該有港、澳朋友們可以運用的資訊。另外,系列文裡也有1950年,中共周恩來先生像聯合國控訴美國侵略其台灣主權領土主權,聯合國的決議)
[6/18補充] 「台灣不屬於中國」聯合國正式聲明文件:
http://www.un.org/en/ga/search/view_doc.asp?symbol=S/PV.530(可下載的pdf/word檔)
祝福台灣國人早日覺醒,悲智增長!
也祝福港、澳的朋友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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