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李文儀台北報導〕去年引發補習業強烈反彈的「補習及進修教育法」修正案,今天捲土重來在教育部部務會報討論,修正案仍然禁止補習班招收六歲以下幼兒,並更名為「補習教育法」,新法主要管理失學民眾基本教育及各類短期補習班。
業者抗議 逾四千家補習班將倒閉
目前很多英語、速讀、珠心算等補習班,都招收六歲以下幼兒,補教協會總幹事張浩然預估,新法實施後,全台一萬七千多家短期補習班,有四分之一會「應聲而倒」,無法繼續經營。
張浩然批評,教育部無意義的禁止政策,根本是「排窮條款」,不准補習班教幼兒,結果只有有錢人才請得起家教,一般孩子得轉入地下非法化。補教界「絕對抗議到底,不惜走上街頭!」他也質疑目前是看守內閣,新法修訂應在五二○後再議。
一讀後撤回 教部今重新提出討論
教育部去年提出「補習及進修教育法」修正案,經行政院通過後,送入立法院一讀通過,但因立院改選而撤回;教育部重新檢討後,排定在今天部務會報討論,爭議點仍在增訂補習班不得招收未足六歲的幼兒,但有助於兒童身體律動、藝術涵養者,例如音樂班、舞蹈班則不在此限。
教育部社教司表示,禁招幼兒是考量小孩身心發展,避免揠苗助長,修正案未特別趕在五一九前完成,還得送行政院及立法院審查。
新法公布後,將給補習業者兩年過渡期,不受限的補習項目,除了音樂、舞蹈外,圍棋也可納入,但速讀、珠心算絕對不可,相關規定由各縣市政府自訂。
今天討論的修正案和去年提案最大的不同是排除進修教育的規範,教育部表示,現在就讀高中職以上進修學校的學生,近九成為應屆畢業生,決定將進修學校的管理,回歸至各級學校。新法實施後,現有的國中、小補校,將更名為民眾國中部、國小部,提供失學民眾免費就讀。
source from: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080305/78/unwt.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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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註:
禁止的原因,已很明確地指出:「禁招幼兒是考量小孩身心發展」。如果補教業不了解且忽視幼兒的身心發展過程,那麼它沒資格從事幼兒教育。另外,送去這樣的機構,無疑是扼殺小孩的將來。還請各位父母三思。
歐洲所有國家(英國、美國等),也都是讓小孩在六、七歲才正式開始教育的課程,學齡前的托兒所、幼稚園大都只是開發小孩肢體、音樂、美術方面的潛能,以及讓小孩能夠逐步地適應大團體的生活(亦即學習遵守紀律、規範等),學習與同儕相處。這對於日後的智育課程、德育的培養有相輔相成之效,用我們的語彙來說,也就是「體育」、「美育」、「群育」的訓練,日後才可能五育並行發展。否則,依照我國的升學情形,小孩子在上小學後,較難找出時間來培養美育方面的興趣(因為課業多、父母對成績的要求等)、肢體、體能方面的訓練也隨沈重的課業而不足。同時,這些學齡前的體育、美育培養,都有助於小孩日後面對壓力時,能夠有抒發的管道,不至於發生因壓力過大而自殘的悲慘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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