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的參訪行程,並未安排直接去看斯德哥爾摩市的公營長照機構,但是從Erik Centerwall(瑞典教育部性教育教師手冊《可以真實感受的愛》作者,女書店翻譯出版)父親的經驗,證諸前兩節對於Lund市公營長照機構的陳述和分析,卻能幫助我們推論都會地區公營長照機構的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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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rik的父親91歲了,現在獨居,接受居家照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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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前他曾住進一家公營機構,但是發現那裡不理想,尤其是,他仍然腦筋清楚,卻被跟失智者擺在一起,造成很大的不適應,因此要求退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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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退院後被安排接受居家照顧,每天照顧人員到宅服務四次。他說,我不需要這麼多服務。Erik說,就接受吧,就接受吧,我常常出國,這樣我比較放心。顯然Erik和父親都對居家照顧服務十分滿意。
分析及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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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典在超高齡人口比率攀高之後,面臨「居家照顧服務」和「機構化服務」兩者型態上和比例上的平衡難題。必須依需求的差異,給予不同狀況的老人不同的照顧,譬如,失智老人和失能老人顯然不應擺在一起。可想而知,公營機構在服務型態和服務態度上面的缺乏彈性,應是造成像Erik父親這種老人的不適應的主要因素;其背後決策觀點的偏失、決策架構的失衡是顯而易見的,這才是今天瑞典的真正困境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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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典目前朝向「較多居家照顧服務」、「盡量延長老人待在自己家裡的時間,甚至於自己家中臨終」發展,利弊如何?條件如何?老人需求考量如何(譬如隱私、個人自由與交誼、社會參與的平衡)?國家/社會考量(照顧服務供需和財務等考量)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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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之,Erik父親所需的居家照顧服務,在照顧系統的服務提供和財務負擔上,是否是制度面上可行的安排?若機構能夠更有彈性/效能,是否會是個人和社會層面上比較好的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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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營體系困境為何?公辦民營利弊何在?請見底下兩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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