註:我們真的很難想像,在勞工朋友堅決反對派遣立法後,勞委會居然還要推出派遣專章!請問,立了派遣專章,跟立了派遣法的根本意涵有何差別?一方面縱容與合理化雇主擺脫應盡的雇主的責任(還是我們現在的政府單位也都已經是這樣,所以也不覺得公司這樣有何問題?)。另一方面,就是合理化剝削,還讓這些剝削公司有其剝削他人的法源依據。我們真的很難想像,為什麼在聽到這麼多苦難的聲音後,不是積極地倡導、遊說企業承擔社會責任,居然還要派遣立法?這還是讀書人會做的事情嗎?一旦剝削被合法化,連社會正義都蕩然無存了,更不用說教育下一代要有良心、有品德。不敢相信這些任職的高官們,怎麼可以完全沒有想到這個立法所代表的教育與精神意涵呢?
此外,這個專章一旦立法,派遣人數真的就大增,新貧的一代(依全球趨勢來看,幾乎都是年輕人)就此產生,新貧的一代,養自己都很難,更不用說繳 稅,成家立業,少子女化、高齡化問題益加嚴重,造就社會治安、安定容易出問題(大家就可能去綁架、行搶......各位大老闆們,你們以為可以高枕無憂 嗎?),或者社會更多低收入戶、貧苦小孩與老人、棄嬰、攜家帶眷燒炭自殺.....這些都是日後社會要付出的代價更大!為什麼可以提的出這種切缺長遠思考的提案?你們還記得你們所扮演的角色是社會正義嗎?
各位勞委會的官員們,心思是該用在如何讓企業承擔社會責任,不是幫企業卸責、不是在助紂為虐(如果助長剝削,這日後可是有惡業報要承擔的)。
也給各企業,如果你們選擇逃避雇主責任,我想你們一定會反受其害,只是時間早晚而 已。
也給各位公民朋友們,請大家一起來揭露逃避雇主責任的企業,聯合抵制他們的產品, 讓社會(甚至全球知道)這是不負責任的企業!
接著,媒體也扮演了重要的宣導角色。如果媒體工作者們也願意一起來為勞工朋友們(也是為自己)維護權益,你們真能為社會帶來一股善的力量,讓生活在這裡的國人朋友們可以好好過生活。不但如此,我們也都有一定的操守,而不是像這個派遣 專章即將導入社會歪風(倡導卸責、剝削)、消解我們的品德教育、降低國人的生活水準(物質、精神)。
還請各位國人朋友們,站在自己的領域、自己的崗位上,一起為所有國人福祉努力(脣亡齒寒;現在不受影響,並不代表可以永不受影響;日後整體效應出現,一定會影響到,畢竟是生活在同一塊土地上)。
祝福台灣國人早日覺醒,悲智增長,能夠站起來一起為所有國人的福祉奮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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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遣草案初稿 尋求共識
勞工委員會昨天表示,勞委會法規會已通過勞基法派遣專章草案初稿,昨天起分三梯次與 政府機構、勞工及資方座談,尋求共識。勞委會表示,目前出爐版本還不能算是定案版本。
派遣工作被勞工團體視為勞工目前最大困境,今年五月一 日勞動節遊行主要訴求就是「全面禁止勞動派遣」;因勞工團體反對制定「勞動派遣法」,以免被認為承認勞動派遣工作常態化。因此,勞委會擬增訂勞基法勞動派 遣專章草案因應,自去年開始研修,日前經勞委會法規委員會審核通過。
勞委會表示,依以往作法,法規會通過法令草案後,會送勞委會勞工委員會 議待審,審議通過後,再送行政院院會討論、立法院審查;但因派遣工作茲事體 大,因此在 昨天、十四日與十九日分別與政府機關、勞工及資方座談。
依勞委會通過的派遣專章初稿,明定產業使用派遣勞工人數「不得超過僱用勞工總人數 三%」;但經勞資會議同意,可增至五%;經工會同意,可增至廿%。
除了限制派遣勞工比率,還限制醫事、保全、航空、船員、大眾運輸工具駕 駛、採礦人員及其他經中央機關指定工作行業,以負面表列方式,明定不能使用派遣勞工。
草案也規定雇主「不得使用派遣勞工替代參加合法罷工中 勞工工作」。勞委會表示,這是因為以往雇主常相互支援或使用派遣勞工因應罷工,使罷工失去效果,為確保勞工罷工權,做此修正。
此外,由於現 在很多派遣公司都以低價搶公務機關的勞務外包標案,得標後再與派遣勞工簽訂定期契約,等到標案結束後,換個公司名稱再搶標案,穩賺不賠。
為 避免這種現象持續損害勞工權益,草案也明定「派遣事業單位不得與派遣勞工訂定定期契約」。勞委會表示,「這是撒手」,想經營人力派遣公司必須要有永續經營 打算,不能再「打帶跑」。
勞資關係處表示,除了嚴格限制產業使用派遣勞工外,討論中的勞基法修正草案也明確規範雇主與勞工簽定期契約各項要 件,剔除競業條款、違約金、最低服務年限等不合理規定部分,期使朝勞工就業安定方向修法,與勞工站在同一線。
勞委會表示,草案初稿雖已出 爐,但不排除與各界代表座談後、或在行政院院會討論、立法院審查時作微調,因此還不能視為最後定案版本。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100713/128/294z5.html
勞基法擬訂派遣專章 勞團拒背書
〔記者洪素卿/台北報導〕勞委會預計修法將派遣納入勞基法專章規範,昨日邀集勞團預計進行意見交換。不過,團結工聯等勞團成員數十人聚集在勞委會廣 場抗議,反對派遣立法,主張兩年內應該讓所有派遣工轉為正職,強調相關勞團不會為此修正案背書。
高喊寧做正職小工 不當派遣女王
約 四十名勞團成員昨在勞委會前廣場拉起「反外包、反派遣、反勞動彈性」的布條,同時高喊「寧做正職小工、不當派遣女王」的口號,表達反對派遣就地合法化,並 在勞委會大門前拉起「禁止勞動派遣封鎖線」,要求不准讓勞基法修正草案走出勞委會,否則將發起更激烈抗爭。
勞團指出,目前我國派遣勞工五十 萬人,正職勞工則有超過七百萬人,勞委會應該做的是讓派遣工變正職,讓所有勞工「一體適用勞動標準」,保障所有勞工享有基本的勞動保護,但勞委會卻選擇讓 勞動派遣法制化,令七百多萬正職人員淪於隨時可能被派遣取代的處境當中。
團結工聯會長陳德亮表示,派遣公司「就像收妓女血汗錢、皮肉錢的老 鴇」,不需要付出勞力就能收錢,政府竟修法讓其「合法剝削勞工」。
不過,勞委會勞資關係處處長劉傳名則強調,派遣業在民國八十七年已經列入 勞基法,派遣業相關勞工已有勞基法保障。本次增訂派遣專章,主要是釐清派遣勞工、要派公司以及派遣公司三方勞雇關係。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100715/78/29a5y.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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