註:個人支持基本工資需漲,但現在這個時機是否合宜?還請各位三思,因為全球的經濟復甦都還不明顯,請各位不要輕易被政府的數字矇騙,因為這也有可能是為了ecfa而形塑的假象(當然如果是政府[得到中共的協助,狂訂面板之類的]與企業聯手塑造的假象,那麼,現在人民要求要漲工資,也是自食其果;人心不善,所作所為,必自食惡果,時間早晚而已,不過,以這個例子來說,就是現世果)。在此,還望為基層人民著想的團體們,能夠先回歸到全球視野,再回頭為基層勞工朋友謀福祉。


再來,想請問各位勞工朋友們,各位是否一輩子都當勞工?各位是否這輩子都不會自己 創業、當老闆、當股東?如果是,那麼,下面的話,各位也就可以不用看下去。如果各位勞工朋友們認為自己將來可能會從受雇者轉換成雇主,7-8成勞工將來都 有這個可能性(畢竟這是台灣,不是日本,多得是自行創業),那麼,各位應該要將這個可能性納入考慮,從這個角度來思考,如何為勞工朋友發聲才不會達到勞資 對立、破局,造成更多雇主使用派遣,更加不顧雇主責任,同時也是為自己將來鋪路。又如果各位不顧一切,希望造成更多勞工派遣、損及更多勞工朋友的權益,那 麼各位很快也會嚐到只顧自己的結果——陸生來台後,企業要求政府立法、大量僱用陸生、全面引進外勞,而讓更多台灣勞工的權益受害。


在此,並非否定各位為勞工朋友權益努力的用心,只是希望各位瞭解:勞資雙方,雖在利益上相對,但卻又相互依存。如果各位心態上堅持對立,就是要對方好看,那麼,只會玉石俱焚,大家都沒好處。


如果到目前為此,各位都還能接受,那麼,我們就回頭來檢討各位所提的訴求。第一個,「基本工資至新台幣兩萬兩千元以上」。原來勞基法規定的基本薪資為17,280,若漲到各位所提的22,000,等於提高4,720元,漲幅約是原勞基法基本薪資的3成。不知道各位在提這點時,是否從富士康事件來推?而將台灣所有企業都當成富士康?還望各位不要忘記,台灣產業結構多是中小企業(約佔7成),且台灣中小企業多是內銷(也就是我們自己國內市場),不像大企業出口、外銷,因此簽了ecfa,真正獲利的是這些跨國大企業以及出口為主的企業(這些數據、分析,請參考2009年中小企業白皮書),還望各位勞工朋友能夠瞭解這點,台灣本土的中小企業並沒有像大企業大獲利。


換句話說,如果大家能先記住了台灣的產業結構多是中小企業,也就是各位勞工朋友將 來可能出來創業,成為中小企業的雇主,那麼,在這樣前提下提基本薪資調漲,也就比較務實、可行,而不是讓台灣勞資長久處於對立,搞到後來,資方大量引進外 勞、僱用派遣。唯有勞工朋友們也願意為中小企業雇主著想,才可能為勞資雙方開啟一條新的方向——勞資協調,否則就只落入不斷要求漲薪資,對方不甘願,就用各種名目(自付勞健保、自提撥勞退等奧步)讓勞工權益飽受損害;如此只會陷入被害--受害的循環,難以跳脫,各位的勞動權益不會得到實質保障。


再來,調漲工資是一定要的,但可以重新思考漲幅,並要求各種福利保障。怎麼說,希望各位瞭解,各種福利保障遠比調薪資要更有保障, 這就是我們公務員看到的事實。軍公教人員書都念得很高,利弊得失都算得很清楚,也看得很清楚,他們瞭解:唯有自己生活有各種保障,特別是退休,才會死命也要考上公務員,否則公務員的基本薪資比起民間企業不見得高,他們為何要當公務員?所以,各位勞工朋友應該要從福利保障下手,這也是歐洲、北歐勞工的思維。


北歐的勞工、工會很早就瞭解到,若不斷要求加薪,而非福利保障,所調漲的薪資怎樣漲也敵不過物價變動、市場變動,唯有要求福利保障,才是王道,因此會願意進行勞資工資協商。今年,我看到瑞典各行業的漲幅都在3-5%,不過奠基於他們以前的勞資協商,雇主願意納稅,由政府提供各種福利服務,包括育兒女所需的平價質優托育措施,扶養年長者所需的長照措施,包括居家協助與照護、平價質優的老 人養護所等;各位想想,如果這些大家都到市場購買,調漲後個人可支配的所得足以購買到平價、質優的幼托、老年照護嗎?薪資漲,市場不會再跟著漲嗎?屆時大 家只是再度面臨同樣的狀況。


還望大家思考問題願意換個方式想,願意為對方著想,重新為勞資雙方開啟一個解決問題的方向,否則長期的勞資對立、反感,只會對所有勞工朋友不利,還望各位三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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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時報【鄭閔聲、仇佩芬/台北報導】


對於民間團體要求調漲基本工資,行政院官員表示,勞委會已將新版「基本工資審議辦法」送至行政院,但審查時程略有拖延,預計近兩周可望通過,公告之後便可依辦法召開基本工資審議委員會,討論基本工資是否調整,時程預計在九月下旬。


國內貧富差距日益惡化,馬英九總統日前卻表示,台灣貧富差距「表現不算太差」。對此,公平稅改聯盟等民間團體大表不滿,質問「怎樣才叫差」?


台灣勞工陣線理事長吳玉祥說,行政院勞工委員會應盡速召開基本工資審議委員會,至少應調漲勞工基本工資至新台幣兩萬兩千元以上,才能讓勞工養活自己及被扶養親屬,過一個最基本的生活。


公平稅改聯盟召集人王榮璋指出,四月間馬英九與蔡英文辯論時,回應兩岸簽署ECFA可能造成貧富差距擴大與所得分配不均的質疑時,曾提出租稅及社會福利兩大解決方向,如今ECFA已經立法院審議通過,總統也應該實踐當初所提承諾。


為求平衡貧富差距,維護基層、弱勢勞工的生存權與尊嚴,與會團體共同提出「基本工資調升至兩萬兩千元以上」、「社會救助取消核定所得規定」、「財團富人加稅縮短貧富差距」三項具體訴求。


青年勞動九五聯盟代表胡孟瑀表示,現行的基本工資,根本無法讓派遣人員、臨時工等「非典型勞動者」在負擔基本生活需求之餘,再行養育眷屬;台灣勞工陣線理事 長吳玉祥則認為,以台灣地區最低生活開支為基準,並以每位勞動者平均負擔一點二五位眷口計算,兩萬兩千元才是合理的法定基本工資。


多名立委曾提出《社會救助法》修正草案,目前皆停留在委員會階段,行政部門則未提出相應版本。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100823/4/2blik.html


稅改聯盟反貧窮 要求漲工資、加富人稅


  主計處最新統計我國的貧富差距達6.34倍,創下史上次高,僅次於民國90年的6.39倍,如果沒有社會福利措施及不計政府移轉收支,貧富差距 更達8.22倍,將創史上新高。稅改聯盟不滿貧富差距擴大、國債持續攀高,提出「反貧窮 要生存」的共同聲明:要求調漲基本工資、取消核定所得、富人要加稅!


  即使經濟景氣復甦,但貧富差距卻寫下8年來新高。稅改聯盟指出,中央政府預算案也寫下單一年度舉債4,290億的最高紀錄,在貧富差距擴大、國債繼續攀高下,總統馬英九竟然還公開表示「表現不算太差」,這種社會不公,令人深感憤怒。


  稅改聯盟提出三項要求,要求政府立刻推動落實。具體要求一是,基本工資調高至22,000元以上。由於企業擴大僱用非典型勞動的使用,從事部分工時等不穩定工作的勞工人數不斷上升,因此依賴基本工資維持生計的弱勢勞工也不斷增加。


   目前最低生活費標準,台北市每人要1萬4,558元,高雄市1萬1,309元,台灣省平均9829元。以97年勞工每人平均扶養人數1.25人、最低生 活費9,829元計算,勞工每個月至少要獲得2萬2,115元以上的工資才夠生活,因此,稅改聯盟要求調高基本工資至2萬2千元,才能至少維護勞動者的基本尊嚴。


  稅改聯盟的第二項要求,就是社會救助要取消核定所得的規定。弱勢家庭中如果有成員16歲以上、未滿65歲的長期失業人口,即使沒有實質收入,也會增計每人17,280元的「核定所得」,使得總家庭所得「虛胖」,以致於無法進入貧窮門檻,無法得到救助支持。因此,聯盟認為「核定所得」的設計,就是造成貧者在地方社政系統求助無門的主因。


  第三項要求是增加富人稅,以減少貧富差距。聯盟指出,遺贈稅從最高50%大降到只要10%,營所稅也從25%減到17%,馬政府一路為富人減稅,減稅無法帶動稅收成長,徒增貧富差距,更使得國家債台高築。


   除了稅改聯盟之外,「反貧窮 要生存」的共同聲明發起團體,包括台灣女人連線、台灣勞工陣線、台灣社福聯盟、全國產業總工會、民間監督健保聯盟等團體。 他們認為,生存是基本人權,如果社會底層的國民求生存皆不可得,政府還有什麼存在的意義和必要?因此呼籲政府切莫「重富人之利、輕人民所苦」。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100823/52/2bloe.html


劫貧濟富太荒唐 社福政策挨批



【記者呂苡榕台北報導】台灣貧富差距相差66倍創下歷史新高,面對越演越烈的社會困境,總統馬英九仍表示:「表現不算太差。」看不下去的民間團體22日召開記者會,痛批國家不斷討好企業,經濟所得只由少數人獨享,社會福利政策卻付之闕如,他們質問:「難道要讓貧窮人口都走上絕路嗎?」


金融海嘯導致失業率攀升,雖然景氣看似復甦,但失業人口仍居高不下,物價上漲,基本薪資已經無法支應日常所需。公平稅改聯盟召集人王榮璋表示,馬英九曾公開表示,簽訂ECFA之後,貧富差距將會擴大,政府需要在稅制與社會福利進行調整。


▲公平稅改聯盟等民間團體22日召開「反貧窮要生存」記者會,向政府提出解決貧富差距的3大訴求「基本工資要調漲、核定所得要取消、財團富人要加稅」。 (圖文/郭晉瑋)


目前看來,政府對於稅制改革與社會福利非但沒有調整,面對貧富差距問題,也僅認為「表現沒有太差。」王榮璋氣憤質問:「要到什麼程度才叫做差?」


二代健保剝削貧戶以最近吵的沸沸揚揚的二代健保為例,民間監督健保聯盟發言人滕西華表示,目前健保個人負擔費率,大概是薪資的1.5%;二代健保因為取消論口計費,費率初估是2.7%,加上「徵所得稅」的所得項目排除在外,資本利得(如股票或期貨交易、房屋交易和土地交易所得)、海外所得與退職所得等項目將不列入計算。


滕西華指出,有錢人能透過資本利得「以錢賺錢」,卻不需負擔較多的社會福利成本。根據統計,所得高者使用的健保資源,高於所得低者;但中低所得人口繳的保費卻是健保經費的主要來源,她痛批:「可見這是一個由窮人資助富人的體制!」


王榮璋指出,日前破產的希臘和面臨金融危機的西方國家,當地政府多以增加富人稅收穩定政府財政,藉此支撐社會福利體系。但是台灣卻完全相反,替富人減稅,在社會福利設下嚴格標準,讓真正有需求的人無法獲得社會補助。


社會救助大有問題台灣女人連線常務理事林綠紅指出,台灣的社會救助法中規定,申請低收入戶需計算「家庭總所得」,有一個名為「核定所得」的計算方式,將失業 人口也預設有最低薪資17,280元,因此一家3口,只要年紀介於16歲至65歲的「有工作能力」者,即使沒有實質收入,都會被計算為擁有3份最低薪資所得,不符合低收入戶的標準。


林綠紅激動地表示,許多第一線的社工員常接到失業者的電話,哭訴自己找不到工作又無法申請低收入戶,但急難救助只有6個月,一旦超過半年,生活仍然成問題。


▲民間團體22日痛批,在政府花大錢舉辦各項活動同時,卻不願取消核定所得的規定,讓《社會救助法》真正發揮救助貧窮弱勢、縮短貧富差距的社會安全網功能。 (圖文/郭晉瑋)


雖然今年4月社會救助法的修法版本曾送進行政院,卻遭主計處反對,林綠紅說,當時的版本還沒有要求取消「核定收入」,只是希望提高貧窮線,讓更多需要的人納入補助範圍。不過,主計處回應,台灣有許多地下經濟,這些人很有錢卻沒繳稅,如果讓他們申請低收入戶補助等於浪費國家資源。


對於主計處的解釋,林綠紅不滿回應:「地下經濟查不到是政府的事,為什麼由弱勢的人去承擔後果?」政府為了防堵有人不當使用國家資源,寧願犧牲廣大有需求的人,是剝奪人民的基本生存權。


社團呼籲增加薪資主計處反對的另一個原因在是,修法預估將增加50億支出,會擴大政府財政黑洞,林綠紅氣憤指出,慶祝建國百年花32億不算多,社會福利成本增加50億卻嫌多,難道真要逼人走上絕路嗎?


社會救助法多次送進立法院, 總被以「將增加政府支出」為由擋下,在修法完成前,降低貧富差距問題需要更積極的作為。台灣少年權益與福利促進聯盟倡議專員洪敬舒表示,政府應提高勞動基 本薪資。以目前台灣人口平均月支出9829元、勞工扶養比1:1.25人計算,基本薪資至少應超過2萬2千元,遠高於目前的17280元。


增加薪資後可促進消費,企業因此獲利,政府也能獲得營利事業所得稅;另方面,勞動階級薪資增加,稅收跟著增加,表面看來提高基本工資造成資方成本,其實是平衡勞工、資方和政府三方財務的實際辦法。


王榮璋表示:「政府說要苦民所苦,這個民應該是人民的『民』,不是郭台銘的『銘』。」民間團體提出3項訴求,要求政府取消社會救助法中「核定所得」的相關規定,增加富人稅收、減少貧富差距,同時要求提高最低薪資標準,維持勞動階級的生活所需,有效減緩貧富差距,保障人民基本生存權益。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100823/131/2bld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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