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歲女童受保母虐待至死的消息,不得不讓我們面對現實——台灣的保母制度仍不夠完善,仍有家長不熟悉慎選正規保母的重要性,以及,托育幼兒多麼需要社會力量的支持與監督。
馬總統昨日說,上任以來推出多項托育政策,包括育兒津貼、保母津貼、育嬰假等。但總統也說,即使如此,「還是有改善的空間」,才能讓年輕人更樂於結婚、樂於生育;今日保母虐童的新聞就令我們震驚,確實如此。
為什麼李姓婦人受人之託照顧幼兒,卻不必經過任何法定的程序?為什麼出家修行的當事人媽媽,寧可私自將孩子托給李姓婦人,而非透過政府單位,尋找合法的保 母?為什麼李姓婦人與先生感情生變,三個月前疑似出現精神躁鬱跡象,開始抱怨、責打女童,卻沒有人能警覺、發現,通報政府社工介入、停托、另行安置,挽救 女童才三歲的小生命?
一連串的為什麼,對這位三歲的孩子已經來不及,但為了將來要降生的孩子,我們要尋找答案。
第一、家長可能根本不知道內政部兒童局及各縣市社會局「社區保母系統」的存在。或者,家長就算知道,但正規保母的費用對她太貴了,家長只好找李姓婦人托育。 第二、李姓婦人只帶女童一人、月入一萬二,看來並無足夠的動機去取得正式資格,也沒有向政府設置的社區保母系統登記從業。對這樣的「地下托育行為」,由於 不受政府督導,在發生異常狀況時就不易被發現,因此導致虐殺幼兒的悲劇。
如果,家長了解合法的托育制度,找保母時能夠先詢問內政部兒童局、各縣市社會局及社區保母系統;如果,政府推出一對多照顧的平價居家托育服務,讓家長在社區 保母系統內,能找到她「付得起的」保母;如果,有督導人員負責訪查幼兒、聯繫保母、提供在職訓練,在保母周圍形成有警覺性的支持網絡。一連串的如果,會不 會讓事情出現轉機?
我們有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我們有各縣市的保母托育管理委員會及社區保母系統,馬總統也認同「拓展優質、平價托育服務」的重要性,政策理念已經逐步 到位。那麼,我們要大聲呼籲,請政府務必要在目前的社區保母系統基礎上,拿出執行力與實際作為,持續拓展並改善保母的管理制度,支持家庭兼顧工作與育兒, 讓孩子的成長環境更健全,讓托育政策不只是口號。
托育政策催生聯盟聲明
101.1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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