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ichard Timuss1958)在其論文<福利的社會分工> (Social Division of Welfare)中提出三種模型:1. 殘補(residual),2. 工業成就(industrial achievement)3. 制度(institutional)

 

殘補式福利是指,社會福利制度扮演「家庭與市場破敗之後的補救措施」(林萬億,119)。社會福利扣緊「市場至上」,換句話說,政府只在市場與家庭分配功能失靈時有限地介入。整個殘補福利照顧的對象主要是「窮人」。殘補式福利最佳代表國家是美國。

 

工業成就模式是指,「社會福利是經濟的補助者,社會需求必須立基於工作成就、生產力與功績」(林萬億,119)。簡單說就是,年輕時工作繳保險費,年老時領退休年金。保障的對象主要是「有工作的人口」,因此,工業成就模式是一種「片斷」、「部份」的福利制度。代表國家主要是義大利。

 

制度式則強調「個人的福利是社會集體的責任」,所有國民都享有基本生存的權利,而且這些權利是「無條件的」,不分貧富、性別、種族、有無工作等。此外,政府,而非市場,應該是福利分配者。代表國家無疑是瑞典。

 

下表*是殘補式與制度是的主要差別:

向面

殘補

制度

1.      社會福利支出佔GDP的比值

2.      給付的水準

3.      法定的範圍

4.      人口涵蓋

5.      預防需求方案

6.      主要方案

7.      財務方式

8.      私人組織的角色

9.      國家干預的意識形態

10.  需求為基礎的分配意識形態

不足

有限

少數

不存在

選擇性

收費

主要

足夠

擴大

多數

大量地

普及性

適量

次要

* 來源:林萬億,頁121

 

以上簡介是根據林萬億,<福利國家的模型分析>,《福利國家:歷史比較的分析》(巨流:1994),頁119-121。有興趣進一步了解者,請自行參閱該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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