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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有必要多此一舉強調社會福利的重要性嗎?有的。不過在強調其重要性前,需要先釐清其概念。由於社會「福利」在我國的歷史脈絡中向來都相當隱晦、未被突顯,以至於較為人熟知的反倒是社會「救助」或是「XX補助」,如貧戶XX補助、弱勢家庭XX補助等,此類措施多有污名化、標籤化的現象,因為接受者/家庭多是無法自行維生或家庭功能失常等因素,導致個人或家庭需要社會救助或補助。在個人或家庭失能時,國家或社會才予以救濟與協助,「濟貧」觀念主導了我國的社會政策走向,形成「殘補式」的福利制度。因此,第一個需要釐清的觀念即是,社會救助『只是』社會福利的系統之一;社會福利主要有三個系統:社會保險、社會救助與社會服務(林萬億,頁272)。
其次,在了解社會福利的三大系統後,有必要進一步釐清三者之間的關係。「理論上,社會保險體系越不周延的國家,社會救助系統會趨於忙碌且龐大,如美國者」(林萬億,頁272-273;黑體為筆者強調)。換句話說,若我國意欲邁向社會福利國家,積極面,則需要致力於社會保險制度的周延與完善;否則,則只能消極地耗費更多的國庫與民間組織的力量於社會救助。而社會服務,顧名思義,則是社會針對特定的人口群(如老人、兒童、殘障等)所提供的服務。簡單說,社會服務的消極面,則與社會救助雷同,都在協助不幸者,積極面,則能預防社會問題的產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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