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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我們把生老病死當成個人的事情時,意味著個人有能力解決、國家可以不管。個人有能力解決,意味著必須要有中上水準的經濟收入,否則,個人如何解決?
當國家說出,它留給個人解決時,也意味著介於低收入與中上收入之間的家庭,政府是視而不見,不願擔當責任。這樣,如何自稱是為全民著想的政府?
北歐的社會福利制度,涵蓋範圍從生到死。不管是左、右執政(就目前來看),都願意扛起照顧全民的責任。
例如,Louise Schack Elholm,丹麥自由黨黨員,政府健康委員會(the state health committee;暫譯)的委員,說:
「我的目標就是使公共健康照顧系統很好,而不需要私人保險。」
("My goal is to make the public health care system so good that there's no need for private insurance." 引自:http://www.denmark.dk/en/servicemenu/news/generalnews /privatehealthinsuranceontherise.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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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時,我們的政府、官員們能學會以「全民」為考量,而非只考慮某些階層或只圖利自身?
唯有當最底層的生活水準全面改善、提昇,全民的素質才可能提高啊!
這是北歐經驗教我們的一課。
如果只是考慮某些階層,結果是拉大貧富差距,國民素質參次不齊。人民只會想要往外跑。當素質高的國民都往外跑時,政府的負擔就會越大、執政聲望、效能等必然下降,暴動必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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