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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我去聽88水災勘災報告討論會議(台北場)時聽到的重要問題,因為那可能關係著屏東縣林邊鄉居民『現實』的經濟問題,『目前』的治水成效,以及『日後』的安全問題,給屏東縣一些實質的建議。


林邊鄉居民真的必須要瞭解到,林邊鄉的淹水最可能的主因之一是因為養殖超抽地下水,造成地層嚴重下陷。這次風災,在指責政府、怪東怪西的同時,林邊 鄉居民更應該要開始深刻認知,自己維生的方式也是造成淹水問題的主因,如果不積極尋求改善或產業轉型的話,那麼,林邊鄉的命運應該會跟高雄美濃一樣,逢大 雨就淹水。這是林邊鄉居民要的嗎?


若就北歐理念,能停止養殖業,必須要已經有「可行的」產業轉型輔導計畫與補助辦法,否則,就現實的經濟問題,居民們還是得生活、還是無法脫離養殖。畢竟養殖產業若不轉型,要談治水,只能說就是治標而已。


我們好像沒有專門研究產業轉型與發展的學者?不知道是否有相關專業,可以先從屏東林邊本身的地質、地理、水文環境分析可能適合的經濟活動?當地的民間組織從當地文化、人文出發又是怎麼看呢?美濃是發展「文化造鎮」,林邊鄉呢?林邊自己的特色呢?


實在很抱歉~我自己目前騰不太出時間找資料來瞭解屏東,還要拜託大家一起來思考(特別要請那些認為屏東林邊鄉是自作自受的朋友們,更要想想)。唯有 想出產業轉型相關計畫與方法,治水才可能有一定成效。否則,每逢大雨,我們只會一再一再地看到類似的事件、重複的報導與無建設性的批判。


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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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覺得每次風災,都是要讓我們重新思考與轉型我們「只顧經濟」的生活方式,這也是考驗我們所有人的智慧與省思能力(不是只會批評就好)。不過,就每年的災害來看,對於環境的尊重,與自然共生,我們的實質改變好像很低?以致於只有更多危險區、撥更多經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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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除了監督政府(行政、立法體系)外,不能忽略掉自己與其他生活在這塊土地的公民們也有其連結(bond)與(社會)責任,否則,我們怎們要求 政府改變,都只有一定的效果(因為政府官員們為了選票,還是會妥協於利益思考,而忽略了世代、永續的角度)。同時,這也才是真正在行使公民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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