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前天(Dec. 1)幼托業者上街頭抗議的原因之一。列舉報導如下:
許多幼教團體皆以兒照法(「兒童教育及照顧法草案」)第五十二條 規定「幼兒園須訂定型化契約範本
」大做文章,認為這是「將幼兒教育當作買賣」( www.kindergarten.org.tw/files/960622-保服務實驗計畫的回應.doc),因此反對幼托整合。然而,兒照法此條規定的立意在於:「考量目前幼托園所與家長發生的各種消費糾紛,為減少雙方消費糾紛,保障彼此權利與義務,減少事後爭訟」(引自: http://enews.tp.edu.tw/paper_show.aspx?EDM=EPS20071128091017OR7);換句話說,當有糾紛發生時,至少司法單位有評判的依據,而不至於在事故發生時,難以評判。大家也可回想過去相關的幼托新聞,哪一次不是責怪業者疏失、指摘幼保人員照顧不周、政府管理不當?為何幼托業者忽視,這樣的立法,可能是保障幼教業者與相關幼保人員,卻偏偏認為是將幼兒教育當作買賣?其次,「友善教保服務計畫」園所預定招收對象為「兩歲至六歲幼兒」,主要的精神在於:
提供家長平價托育服務
「由於國內公私立幼托機構分佈不均、合格幼教人員比率偏低、經濟弱勢幼兒比率偏高,國教司指出,許多家長長期仰賴私立機構,使養育幼兒經濟負擔沈重。」(引自:http://enews.tp.edu.tw/paper_show.aspx?EDM=EPS20071128091017OR7)
目前私立幼托機構的收費,以台北市為例,每月至少1.5萬,公立幼托約6千。如果是施行此計畫的園所,收費可降到8,500左右(而父母只要負擔公立的價格[6千],差價[2,500]的部份由政府補貼)。同時,小孩使用的是國小學校的場地,可供小孩跑跳,而非處於沙丁魚般的環境。
改善幼保人員的福利,進一步提昇幼教品質
如果可能,大家可以打聽一下,目前幼保人員的薪資與福利。根據第一線資料,目前台北市幼保人員的平均薪資約18,000左右(如果有不同的數字,歡迎告知),工作時間從早上6-7點左右,到晚上7點左右。台北縣及其他縣市的幼保人員,工作時間與台北市幼保人員差不多,薪資則更低(約1.5-1.6萬)。請問,這樣的低薪,如何吸引人才投入?
其次,私立幼托業者的收費,每名兒童的收費每學期學費等動則1.5萬以上(不含月費;月費通常還需6千至一萬不等),請問,他們給幼保人員的待遇又如何?大家可以動腦算一算,如果每名小孩一學期學費收費1.5萬(不含月費),一班收15個小孩(通常不只),一班就有22.5萬,扣掉一名老師的薪資(1.8萬),以及一班所使用的其他公共水、電費用等(估3萬元; 不含場地[因有的是私人住宅])。基本上,私立園所,收一班幼兒可能淨賺17萬,園所不可能只收一班。大家可以評評理,這樣的收費,卻只給幼保人員1.8萬?請問,幼兒教育的品質何在?遑論幼教品質的「專業」?
相較之下,「友善教保服務實驗計畫」的幼保人員薪資,以台北市為例,約有2.8萬,台北縣及其他縣市則略低。這是對從事幼教人員的基本(實質)尊重。(此項數據是相關政策人員所提供,若有於「友善教保服務實驗計畫」園所工作的幼保人員有不同的數字,也歡迎告知。若此數字不差,也請各位幼保人員為其他同行發聲,爭取相關福利。感謝。)
提供幼托機構轉型的機會
「幼教經營者認為『友善教保服務實驗計畫』是政府要消滅私立幼托機構,並圖利特定機構」;事實上不然。如果幼托業者是「有心」從事幼教,而非將幼教當作謀取暴利的途徑,也許可以發現可能的轉型機會——成為與政府合作的團隊。畢竟這項計畫是以公部門資源(提供場地),「徵求『優良經營團隊』辦理,提供有別現行公私立幼托機構外的非營利托教服務型態,採公私立機構合作關係,收取合理費用並接受政府監督管理機構營運。」(引用來源同上)。當然,這意味著幼托業者無法賺取之前的暴利,但卻可以以教育工作團隊的方式生存。否則,在這少子化的時代,額貴的托育費用讓夫妻都不生小孩,可預見的是:私立幼托機構一間間倒閉。
目前私立幼托業者一直無法面對「現實大環境的改變」:「少子化」與「低薪化」(高薪者多請外勞;不知幼托業者的收費究竟是打算以誰為對象?)。這不是台灣的問題而已,這是全球的問題。面對現實、接受與尋求自我的調整,可說是私立幼托業者目前的要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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