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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otte Hansen:單親非技術勞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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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當地老人院看護,年薪$20,000 , 女兒八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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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年$1,800房租補助,$1,000兒童津貼,$4,000扶養小孩墊付額[由國家墊付小孩的扶養費!為典型預防性福利措施](其夫去年移居澳洲後就不再付小孩的每年$4,000扶養費[注:此非贍養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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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otte就所有收入納 35%所得稅,外加消費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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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於Lotte住在公共住宅,她顯得比哥哥Svend更有能力負擔額外的奢侈(去年去泰國度假一個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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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了社會安全網,單親、較低薪的Lotte生活水準等同於她的哥哥姐姐。
Anne Hansen:領年金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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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歲,鰥居,年金每年$12,000,外加其亡夫留下的$1,500遺屬及企業年金,還有$1,500房租補助。[遺屬年今已取消,但年紀較輕女性年金較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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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要納所得稅,大約是她的總收入的28%。[要高齡、靠年金生活的女性納稅,有何意義和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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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療與住宅維修由政府支付。老太太新近換了一台新電視,此外訂閱六、七種婦女雜誌[北歐人偏愛閱讀,對提升人民知識—-而非垃圾資訊—非常有幫助]。喜歡送兒孫很實惠的生日禮物,是過去她和先生無法送給子女的。當八歲孫女要她講述舊時好時光,她脫口回答:「這就是舊時好時光。」她回想她的祖母晚年生活,越想越相信她講的就是實話。
資料來源: E. S. Einhorn and J. Logue (2003), "Social Democracy and Social Programs";劉毓秀評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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