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lose
北歐模式國家女性主義(state feminism)
-
盛行於第二波婦運時期(1970和1980 年代)
-
內涵為一整套周延的政策改革,致力於改變女性的社會地位
-
其核心為促進女性經濟機會,及其政治、社會權利
-
從女性角度構思如何兼顧工作與家庭責任
對於北歐國家女性主義的分析和評論
-
美國社會分析家Alan Wolfe (1989)視之為有損父母的道德責任:「雙薪父母、以政府財源設立的托育機構、運作良好的家庭,這三者不可能同時並存。」
-
1990年代後期,國家女性主義在政治上的能見度降低,政策改革的新重點為家庭政策與父親角色
北歐國家家庭主義
-
Arlie Hochschild (1996, 1997):美國就業父母依靠「友善家庭」的營利托育機構,其服務甚至比北歐福利國家政策還要周延。[毓秀:友善什麼階層的家庭?托育內涵為何?養出什麼心態的孩子?女性托育人員待遇如何?]
-
Hernes, Siim, Borchorst等北歐學者:「友善女性」的社會民主福利國家協助人民兼顧工作與家庭責任,形塑福利國家與女性的夥伴關係。
-
於1990年代,芬蘭、挪威、瑞典等國不同政黨對於育兒採取兩種截然不同的政策:
資料來源: Arnlaug Leira (2002), "Childcare as a social right" ;劉毓秀評述
全站熱搜
留言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