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額與受照顧老人

 

  • 由鎮公所社工員評估需求(「表格由她填寫」),將服務項目和費用支票交給機構經營者( 「[後者]不被要求填寫、上傳表格」),由後者據以提供服務。機構自行設計老人個人檔案,記載所需服務相關資料,以及服務狀況紀錄,對於確保服務效能,和銜接新工作人員,都很有用。

 

  • 鎮公所社工員每年訪視受服務者一次,然後就是在服務項目發生變動時才來訪視。其工作量,在西部為1(社工員)比300(受服務者),在斯德哥爾摩為1140200之間。

 

  • 共收36名老人,分為4區,此4區共享一個園子,也共同分擔園子的一些工作。每區住9名老人,這9名老人(和工作人員)共享一間起居室、餐廳、廚房、洗衣室。這樣老人可以感受到生活的氣氛和內容,譬如食物的氣味,也可以幫一些忙。

 

  • 工作人員有2位是全職(週工時37小時),其餘皆為部份工時。有2位有護士資格,受過12年專門訓練,其餘受過高中程度訓練,或短期特別訓練。

 

  • 醫師每月來診一次,由縣政府付費。聘僱部份工時復健師2名,每星期來服務2次,包括團體遊戲治療。足部治療每兩個月一次,美髮按需求來機構服務,這兩項由病人自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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