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今天課堂上有同學提到這個問題,誤以為6%的勞退金提撥是從自己的薪水扣除的,因而很憤慨地問:為什麼不是雇主負擔?Yuhsiu在課堂上已經澄清,在此,也藉機宣導一下。

 

而目前實際的情況是,許多雇主為了不增加負擔,直接告訴雇員,這6%是要自付,因而造成許多雇員非常不滿,甚至真的誤以為這6%是政府規定要自付。這實在是一大誤解!

 

今天 Yuhsiu也解釋了當初提出這6%時討論的背景。當時,有考慮到雇主的負擔,所以提出以每幾年2%的逐漸增加提撥額(剛上路2%,過幾年後增加為4%,最後在提撥6%),讓雇主們有緩衝期,比較不會造成雇主負擔。然而,由於當時的決策機制是跨政黨的民主組合機制,國、親兩黨(特別是親民黨)堅持6%上路,造成今日法規雖然上路了,受雇者感受不到政策的美意,反而視為殘害。

 

許多人直覺可能會認為是雇主的錯。其實,如果角色調換一下(尤其是大企業,雇員動則兩、三百人以上),那麼該如何因應?不會反彈嗎?能怪雇主嗎?能怪政府執法不嗎?[政府的責任問題是一般人常會指責的部份。比較想提出思考的是,請問國家如果太嚴格引起企業反彈、出走,那麼支撐全民建設的稅金該由誰來承擔?也就是說,政府也需要考慮企業接受度,這中間的拉力可能非一般人所想的那樣簡單。這可能是不斷指責政府執行不力者,可能需要稍加思考的部份。這麼說,並非要為政府找說詞,只是批評者也得學會站在政府的立場考慮,才能提出中肯、適用的建議。必要時,適時體諒一下立場,畢竟這世界上沒有一個全能的政府。]

 

因此,這個問題也許出在雇主與雇員應該要相互體諒(而非認為雇主一定賺很多錢,理所當然該如何、如何;處在敵對的立場),畢竟是相互依存的關係。另外還有一個更重大的問題就是政黨惡鬥。人民永遠都是政黨惡鬥結果下最大的受害者。

 

人民要自覺啊!要善用自己的公民權影響自己的政黨,約束代表們自制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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