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已經提過這個概念,降稅為個人帶來的利益有限。雖然綜所稅、營業稅調降已成事實,還是有必要在觀念上一再宣導。希望各位納稅人能釐清觀念,將眼光放長遠:


公平稅改聯盟等團體今天在立法院舉行記者會,公平稅改聯盟發言人簡錫(土皆)指出,所得稅法修正案一旦過關,稅收損失將高達1056億元,對政府財政是雪上加霜。


他說,營所稅調降5%的結果,將使企業可以透過不分配盈餘,讓股東得以大舉規避應納稅金額。


中華民國智障者家長總會副秘書長孫一信表示,綜所稅調降,表面上是造福較低所得者,但事實上對523萬納稅戶中約163萬核定免納所得稅的民眾而言,減稅一點好處也沒有;但對課稅級距在30%、40%的高所得者,卻從3個調降級距中享受到1%的減稅利益,反而使所得越高者,獲得更多利益。


另 外,簡錫(土皆)表示,政府預計明年開辦的長期照護保險,行政院經濟建設委員會已朝向全民納保,並以月薪1%來規劃,等於是用薪資所得作為保費基礎;但薪資所得者在所得稅減掉1%的減稅利益,遠不及未來將增加月薪1%的長照保險支付,一來一往間,負擔反而加重。


(引自:<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090501/5/1irbm.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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