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路不明的惡保母,把初生的小嬰兒帶死了。這個事件再度痛擊了我們的國家社會,並讓我們徹底認清——面對「兒童安全」議題,絕對不能放任托育黑市的市場運作,一定要把從事托育服務的機構與個人,列入組織化、高標準的國家管理。
大家都對嬰兒死亡事件發表意見;有人強調「要找證照保母」、有人強調「家長要實地察看保母環境」。這些策略不能算錯,卻都是把「找保母」的責任完全丟到父母自己身上,忽略有托育需求的上班族父母,最需要的其實是信任感和社會支持,讓他們在尋覓保母的過程中放心、寬心,而不是掉入托育市場的比較、懷疑和焦慮循環之中,孤獨地承擔找保母的責任。
(投稿自由時報05/04論壇,先找社區保母,此篇為原稿)
協助上班族家庭的釜底抽薪之計,應該是把「找保母」的責任,從家長自力救濟式的上網、打電話,移轉到一個具有公信力的保母管理與評估機構,由這個叫做「社區保母系統」的機構,媒合適宜的保母給新手父母。
「社區保母系統」的服務公信力,必須建立在落實保母的身體健康檢查、刑事犯罪紀錄檢查、家庭環境安全、托育履歷、定期訪查輔導與定期在職訓練之上。這種環環相扣的管理制度,才能確保保母有一定的可信賴度,讓家長能夠相對安心托育。
這種系統化的「高規格管理」與「媒合服務」,與網路平台的仲介完全不同。網路說穿了只是個別保母的廣告,有非常多造假的機會,千篇一律的文案也無法分辨保母好壞。雖然網路能一口氣找到大量保母,但也藏了數不清的風險,家長還得一個個拜訪、面試,極為耗時費力。
這種媒合服務也與鄰居親友的口碑不同。機構媒合是透過「公正第三人」的推薦與評估,重視家長的個別差異。且保母發生問題時,機構身為公正第三人必須擔任家長與保母的溝通橋樑,相比之下,家長很難要求推薦保母的鄰居、親友出面負責。
身為「社區保母系統」這種托育管理與評估機構,我們呼籲,家長找保母的時候,不管是不是透過「社區保母系統」媒合,絕對要確認保母有沒有加入「社區保母系統」。因為有加入「系統」的保母,才是接受政府與民間非營利組織有效管理的保母。家長千萬不能只看「證照」,因為「證照」只不過是基本照顧技巧合格的低標,對身體健康檢查、刑事犯罪紀錄、托育履歷等問題都無從控管。
我們也呼籲,政府絕對不該把「找保母」責任丟給家長,因為這形同把「兒童安全」的責任丟給個別家庭和營利市場亂象,不是進步國家的做法,也就會造成嬰兒死亡的社會事件一再發生。政府應建構「托育責任社會化」的轉移機制,讓家長意識到,托育孩子不只是自己的事,而是國家、社會都願意攜手協助的工作。國家的福利政策,也不能只是發放現金,更重要的是設計一套有效、可行的嬰幼兒托育管理制度,消除托育黑市的亂象,讓錯誤托育而造成的喪子、喪女之痛,不再發生。
----
本文轉載自:http://blog.yam.com/pwrf/article/20773598。
留言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