註:在<立院挑燈夜戰 地質法跳票>與<綠拖延藍不耐 800遍表決消耗戰>這兩則新聞,只見矛頭指向民進黨立委(很明顯是引導民眾將國會無效率歸罪於民進黨),卻看 不到 民進黨反對與杯葛的理由。還請民進黨立委們最好解釋清楚。否則,大家雖然知道報導的媒體都是泛藍,仍是會把國會的無效率歸罪於民進黨。
此外,看到這種國會,還是要提北歐模式(以 瑞典為例),任何經過民主組合決策所作的法案草案 在進國會前,都會透過各種媒體,從各種角度分析其利弊,讓社會大眾了解這個法案/政策(會有各種民調接連調查,對該法案/政策了解的人民比例)。同 時,也藉此了解社會大眾的反 應與意見。若社會大眾反對聲浪高,則會深入了解其反對原因與問題所在。接著,針對問題,研議出修正方案。待社會大眾有一定的共識後,在交由國會立法。
如此一來,不但防止 營私舞弊(例如某些立委為某些團體利益背書而造成全民的權益受損)或單一政黨政治操作(尤其我們就這兩大黨;只要反對黨席次沒過半,就會是一黨獨大;如 此,根本稱不上國會發揮功能),也能夠提升國會效率,節省公帑。此外,如果這個能適用在台灣,還能將台灣媒體導向客觀中立、有意義且深度的報導(因為必需要能夠呈現各種角度,利弊 得失等等)。
按:民主組合(democratic corporatism, 亦稱 participatory corporatism或social corporatism) 機制,是一種由主管機關就某一政策領域邀請相關之各方(相關政府 部門、民間組織、專家學者、福利使用者或家屬團體、雇主組織等等)組 成的「非專家委員會(lay board)」負責政策之決策及執行的機 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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