註:對於想要在家帶小孩的媽媽們,可以自己在家帶的!除了自己的小孩,媽媽們也可以幫幫別的媽媽,讓其他因為經濟因素、個人因素或者兩者而選擇就業的媽媽們,可以安心就業。相信不少媽媽自己可能都經歷過全職媽媽與就業媽媽的角色轉換,都能體會當媽媽的辛苦。選擇在家帶小孩,還是就業,也都是經歷過一番天人交戰 。既然大家都經歷過一天人交戰,做出了自己的選擇,那何不互助?選擇在家帶小孩的媽媽們,幫助選擇就業的媽媽們(其實這是瑞典僱用保母的精神:讓想在家帶小孩的媽媽可以帶小孩,順邊也幫忙社區裡其他就業媽媽們一個忙)。如此,媽媽們不但肯定自己的選擇,也尊重他人的選擇。


想想看,如果全職媽媽們願意協助就業媽媽,那麼,一來可以全職媽媽可以在家帶小孩,就業媽媽可以放心去工作。二來,全職媽媽可以增加實質的經濟收入(就業媽媽們「直接支付」的照顧費用+透過繳稅「間接」由政府匯給保母的三千元補助)。甚至,透過全職媽媽的參與,可以讓一直居高不下降的保母費調降,幫助更多需要的媽媽與家庭。三來,若選擇成為全職媽媽,想必媽媽對小孩的愛心與關注 必能讓更多就業媽媽們安心,如此更是直接提升保母托育的品質,淘汰那些不良的保母(保母受訓課程,大家也可以互相幫忙,妳去受訓時,我幫妳帶,我去受訓時,妳幫我帶)。四來,自己的小孩也可以多一兩個兄弟姊妹,小孩們可以一起玩,一起在玩中學規矩,學做人,這不是很好嗎?


最後,若媽媽們「互助」,不但有助於化解對立,也會有助於重建人與人之間的「信任」,一定會讓整個社會更祥和、穩定,塑造了讓小孩穩定成長的環境。這不是大家共贏?!


提供各位媽媽們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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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黃靜宜/全職媽媽(台北市)】


生了孩子後,才知道政府有所謂的保母托育補助,家庭年收入一百五十萬元以下者,若把孩子托給保母帶,每月可領三千元。最近為了鼓勵生育,內政部還研 議明年起針對第三胎,提供每月三千元的保母托育補助,且不排富。身為全職媽媽,實在看不懂,政府百般鼓勵民眾將孩子托育給保母,到底是為了什麼?


這項政策強調「必須把孩子托育給領有證照的保母才有補助」,無視於社會上還有眾多辭職在家帶小孩的全職媽媽,也無視於為求放心,不少父母托育孩子的優先選 擇是自家長輩,這些自己帶小孩的家庭,卻領不到半毛錢。為何全職媽媽或給阿公阿嬤帶,就沒補助?這不擺明了政府不鼓勵家長自己帶孩子,反而希望你生了孩子 後,丟給外人帶?


保母托育補助的出發點,自然是考量到社會上有眾多雙薪家庭,但父親或母親辭職在家帶小孩的「單薪家庭」也所在多有,為何就不是關注的對象?內政部難道不知 道,許多父母願意犧牲一部分薪資收入及工作上的成就,多花點時間和精神陪伴孩子成長,因為孩子的成長只有一次嗎?內政部難道不知道,保母虐嬰新聞層出不 窮,許多父母寧願自己帶或拜託長輩幫忙帶,也不放心把孩子交給保母嗎?生孩子事小,養孩子事大,內政部難道不知道,父母能陪伴孩子成長是最好的,不得已將 孩子托給外人帶則是下下之策,曾幾何時,政府竟只鼓勵生,不鼓勵養!


政府的邏輯或許是認為,若父親或母親自己在家帶小孩,表示這家庭僅有一分薪水也能生活,勢必差不到哪裡去。若真是如此,更是矛盾百出。


現行保母托育補助有家庭年收入需在一百五十萬元以下的排富條款,亦即補助對象其實多是經濟不好或普通,充其量也只是小康的家庭。


怪就怪在這裡,以台灣目前薪資水準來說,每月賺二至四萬元應該是極為普遍的族群,這些人因薪水大部分要貢獻給保母,考量後很有可能乾脆辭職在家帶小孩,這 麼一來,反而得不到三千元補助。所以這個保母托育政策,還懲罰了薪水不算高的人,因為唯有薪水高到某一個程度,才比較會傾向將孩子托育給保母。


看來看去,這政策不是為了扶持保母產業,就是為了提高就業率而設計的吧!(希望媽媽生完孩子後,儘快回到職場)若是為了鼓勵生育,何以有差別待遇?


其實在家帶孩子原本是個人的選擇,也無從抱怨,但當政府推出一個只補助你把孩子托育給保母的政策,就不得不令全職媽媽感到憤怒了!


http://udn.com/NEWS/OPINION/X1/5833068.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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