註:朋友提出,昨天主計處公佈的調查中,「提升生育意願的因素」中,並沒有「政府提供公共平價優質的托育服務」的選項,只是一味誤導婦女朋友要發放津貼(附和經建會提案?),無視於婦女朋友們表達「穩定就業」的基本條件:「工作穩定  最能讓女性想婚」。如此看來,這幾個部會,連成一氣,打算用發錢方式打發婦女、父母,完全無視於媒體報導諸多職業婦女、雙薪家庭的需求,忘記了國家財政拮据?!主計處一向對 於政策提案所需經費都相當苛刻(每一筆都要計較它的收益),現在卻發出這樣的調查報告,是要幫經建會合理化發放津貼嗎?明知道國家財政無法這樣發津貼,卻 仍要這樣做,這不是怠忽職守嗎?有何專業可言?還請各位掌管家計的婦女/父母們想想,一個家可以弄成這樣嗎?哪一家的婦女/父母會這樣管家計呢?


更可怕的是,以調查為名,讓大家看到這是諸多婦女朋友的需求,政府發津貼只是順應民意。發了三、四年津貼,封了各位婦女朋友、家長的口,告訴大家:政府做了喔,接下來若還要做什麼,抱歉!政府沒錢。不但如此,還可能指出:國債提高的部份中,一部分也是各位婦女朋友/家庭造成的,如此,各位婦女朋友、家長被迫閉嘴,政府就可以藉此卸責。這難道是各位婦女朋友們、家長們希望走到的地步嗎?養小孩只要3、4年嗎?這種調查感覺政府就是歧視婦女朋友、家長們,把各位當作是短視近利、欠缺長遠、社會整體的思考。


此外,不少民間團體一再點出、媒體也不斷報導,發放育兒津貼是變相鼓勵母親在家帶 小孩,無助於鼓勵婦女就業。不但如此,發放的津貼只是讓在家育兒婦女帶小孩一起喝西北風。等小孩上學後,婦女的工作在哪?更不用說,惡化國家財 政.....這種種缺失,隨著媒體報導,越來越多國人慢慢意識到這樣的後果,主計處卻無視於這些聲音、報導,不知道這些政府單位是否有在看報紙、看新聞?


不但如此,民間組織連方案、經費都幫各位想出來,兼顧促進婦女就業、支持家庭育兒,以及考量國家財政,提供政府參考,政府卻有意將婦女朋友導向在家育兒(變相鼓勵婦女離開職場,降低婦女勞參率)、家庭沈重的經濟育兒負擔(更多家庭難以養育小孩),惡化國家財政的惡性循環?!這是主計處該要做的事情?


還請各位婦女朋友、家長們能夠用管家方式,也為國家財政把關、監督政府不當的作為,畢竟「家」是在「國」底下。也勿讓政府理所當然把婦女朋友當成是短視近利、欠缺整體、長遠思考者。還有,不排富全面發放津貼,最後誰損失最大呢?還望婦女朋友、家長,納稅人、所有國人想清楚。


(以上純屬個人言論)


祝福台灣國人早日覺醒,悲智增長,能夠站起來為所有國人的福祉奮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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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何才能讓女性動念想婚?行政院主計處調查顯示,有穩定工作及收入可提升未婚女性想婚意願,占35.97%,居首位;發放結婚津貼或給予已婚者稅賦減免占14.74%,居次。


     為了解台灣地區婦女、生育與家庭組成方面的資料,主計處在去年7月針對全台2萬多戶、約3萬多名的15歲以上女性進行調查,並在近日發布調查結果。


     主計處調查顯示,各年齡組未婚率均較20年前大幅攀升,尤以25至29歲、30至34歲與20至24歲年齡組增幅最鉅,分別上升42.54、27.40與17.60百分點。


     主計處官員表示,這項調查是不定期進行,上一次為民國95年進行,去年的調查較以往新增兩個問題,包括25至49歲未婚女性最主要未婚原因,及提升結婚意願的因素。


     在未婚原因調查中,最主要原因以「尚未遇到適婚對象」為主,占60.36%,「經濟因素」11.35%居次,「擔心婚姻不幸福」與「工作因素」分別占5.98% 與5.47%。


     如進一步觀察未來結婚意願,除即將在半年內結(訂)婚者計4萬9000人外,其餘會考慮結婚者計114萬人(占81.54%),不會考慮結婚者則為25萬8000人或(18.46%)。


     此外,在提升25歲至49歲未婚女性結婚意願的主要因素中,以「能有穩定的工作及收入」為主,占35.97%;「發放結婚津貼或給予已婚 者稅賦減免」占14.74%,居次;「落實兩性工作平權,提供已婚女性可兼顧家務的工作環境」與「給予新婚者購屋貸款利息補貼」也分別占14.11%與 13.84%;其中年齡愈輕者愈重視「能有穩定的工作及收入」。


     主計處調查也發現,15歲以上已婚女性初婚年齡,以現年35至39歲組的25.43歲最多,且隨教育程度升高而延後。


     主計處指出,由歷年資料觀察,隨女性教育程度提升及社會結構變遷,近20年來女性平均初婚年齡已由79年的21.88歲,逐漸增至99年的23.66歲,且各年齡組初婚年齡多有延後傾向,其中尤以40至44歲組提高2.91歲最為明顯。


     在生(養)育子女方面,主計處調查也顯示,15歲以上已婚女性平均生育子女數為2.52人,95年調查時為2.63人,92年為2.70人,有逐年遞減趨勢。


     至於提升生育意願的主要因素?調查顯示,「給予6歲及以下托育費用補助」為主,占30.93%,「發放生育(育兒)津貼或教育津貼」次之,占29.28%,「提供鼓勵生育工作環境」占13.20%。


     尚未生育子女者與35至39歲有偶同居女性想(再)生育者,主張「給予人工生殖補助」的比率分別是10.88%與6.35%。1000302


http://news.chinatimes.com/realtime/110102/112011030201400.html


工作穩定 最能讓女性想婚


(中央社記者林惠君台北2011年3月2日電)如何才能讓女性動念想婚?行政院主計處調查顯示,能有穩定工作及收入可提升未婚女性想婚意願,占35.97%,居首位;發放結婚津貼或給予已婚者稅賦減免占14.74%,居次。


為了解台灣地區婦女、生育與家庭組成方面的資料,主計處在去年7月針對全台 2萬多戶、約3萬多名的15歲以上女性進行調查,並在近日發布調查結果。



主計處調查顯示,各年齡組未婚率均較20年前大幅攀升,尤以25至29歲、30至34歲與20至24歲年齡組增幅最鉅,分別上升42.54、27.40與17.60百分點。


主計處官員表示,這項調查是不定期進行,上一次為民國95年進行調查,去年的調查較以往新增兩個問題,包括25至49歲未婚女性最主要未婚原因,及提升結婚意願的因素。


在未婚原因調查中,最主要原因以「尚未遇到適婚對象」為主,占60.36%,「經濟因素」11.35%居次,「擔心婚姻不幸福」與「工作因素」分別占5.98% 與5.47%。


如進一步觀察未來結婚意願,除即將在半年內結(訂)婚者計4萬9000人外,其餘會考慮結婚者計114萬人(占81.54%),不會考慮結婚者則為25萬8000人或(18.46%)。


此 外,在提升25歲至49歲未婚女性結婚意願的主要因素中,以「能有穩定的工作及收入」為主,占35.97%;「發放結婚津貼或給予已婚者稅賦減免」占 14.74%,居次;「落實兩性工作平權,提供已婚女性可兼顧家務的工作環境」與「給予新婚者購屋貸款利息補貼」也分別占14.11%與13.84%;其 中年齡愈輕者愈重視「能有穩定的工作及收入」。


主計處調查也發現,15歲以上已婚女性初婚年齡,以現年35至39歲組的25.43歲最高,且隨教育程度升高而延後。


主計處指出,由歷年資料觀察,隨女性教育程度提升及社會結構變遷,近20年來女性平均初婚年齡已由79年的21.88歲,逐漸增至99年的23.66歲,且各年齡組初婚年齡多有延後傾向,其中尤以40至44歲組提高2.91歲最為明顯。


在生(養)育子女方面,主計處調查也顯示,15歲以上已婚女性平均生育子女數為2.52人,95年調查時為2.63人,92年為2.70人,有逐年遞減趨勢。


至於提升生育意願的主要因素?調查顯示,「給予6歲及以下托育費用補助」為主,占30.93%,「發放生育(育兒)津貼或教育津貼」次之,占29.28%,「提供鼓勵生育工作環境」占13.20%。


http://n.yam.com/cnabc/fn/201103/2011030297749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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