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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托育政策催生聯盟聲明稿──

社會政策設計是「邏輯問題」與「數學問題」。政策的邏輯架構應力求環環相扣,順暢務實易行,平衡權利義務,而且經費是政府和人民負擔得起的,才能確保政策的可行性與永續性。

 ──托育政策催生聯盟與政府及社會各界共勉

 

0-2歲嬰幼兒托育服務,分為「保母」與「托嬰中心」兩大類,且國人托育嬰幼兒的習慣,素以保母為主、托嬰中心為輔。但,政府至今只推出「平價托嬰中心」政策,且名額極為有限。對數以萬計需要托育的勞工家庭來說,保母費用還是省不下來,政府美意「看得到、吃不到」。


平價托嬰中心?看得到、吃不到

    中央政府推出「公私協力平價托嬰中心」(比照新北市政府「公共托育中心」),標榜家長每個月只要負擔六千元,頗受媒體青睞。但實際上,每所托嬰中心政府須免費提供100~200坪空間,補助上千萬元設備裝潢費,之後每年再補助四百萬元營運費。地方政府財政窘困,根本無力普設;房價高漲的都會地區,政府能提供的免費空間更是有限。

  內政部兒童局承諾101年將補助設置14所「平價托嬰中心」,也就是說,假設每所比照新北市的大型托育中心收托75名嬰幼兒,全國總共也只能照顧1050個孩子!這個數字昭告國人:平價托嬰服務輪不到你家小孩!

 

平價三娃保母,才能普及、離家近!

  在台灣,0-2歲幼兒給保母照顧的人數遠遠多於托嬰中心,政府不應忽略其需求。因此,我們呼籲,請馬總統兌現讓托育「價廉、質優、離家近」的承諾,除推動平價托嬰中心,也要推動「平價三娃保母」公共政策。具體作法包括:

一、  由「社區保母系統」遴選托育品質及居家環境優良之保母,接受政府訓練及管理。

二、  績優保母照顧24位(平均3位)幼兒,並接受政府每月定額獎助,穩定其收托人數及薪資收入,以吸引優質人力從事公共托育服務。

三、  因地制宜,訂定受獎助保母的收費基準,符合家長對「平價」的期待(全國各地每月約5500元~10500元托育費用)。


今天不做,明天措手不及

         新近通過的《幼兒教育及照顧法》規定,明年一月起全國幼兒園2-3歲師生比調為1:8(目前為1:15),且不准混齡(目前可以混齡),人力、空間成本倍增。面對此變革,令人吃驚的是,政府及全國各地公、私立幼兒園至今仍未積極因應。半年後《幼照法》新制上路,2-3歲幼兒收托容量大減,將驟然產生許多無處可托的小人球!加上龍年嬰兒潮,情況將雪上加霜。

        「平價三娃保母」政策的經費及執行設計,使之具有彈性大、容易普及、能因應各地多元需求的特色,能貼合嬰兒潮和《幼照法》等因素所帶來的變動,協助各地人民兼顧工作和育兒。 

    請您踴躍連署,呼籲政府儘速推動「平價三娃保母」政策,協助全國各地上班族家庭願生、能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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