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有標題這個疑問,來自個人最近想要募集朋友們一起來推動「公民新創」公司所得到的(無)回應(可參考:https://www.ptt.cc/bbs/PublicIssue/M.1475611787.A.D4A.html 及 https://www.ptt.cc/bbs/PublicIssue/M.1475733958.A.E57.html). 會花時間研究這個,主要也是因為推動0-99歲的照護福利政策,延伸而來的議題就是勞工權益,近因則是之前政府意欲以新創之名,引進低薪白新外勞的政策所致。當時很緊急,故想到也許就以大家的力量來推動成立這樣一個公司,以資方的聲音出來反對此政策(因為台灣的資方,就檯面上那幾個組織,就是一面倒);個人也認為,如果有一個不同的資方代表聲音,那麼檯面下,還算維護勞工權益的資方,就可能跳出來支持。即使近因暫時解除了,但因為台灣的就業、勞動環境越來越糟,而這又與資方習習相關,故個人覺得仍有必要繼續推動,因為這才是真正解決台灣就業、勞動環境惡劣的根本之道。
大家都知道,台灣的產業結構模式基本上是中小企業,也就是,台灣大部分的勞工朋友們都是待在不同產業的中小企業工作。長年來,這樣的企業結構,能夠提供薪資、福利都相對有限,且隨著經濟不景氣、22K政策後,薪資又大幅下降。即使經濟稍微好轉,也不太會反應在薪資、福利上,除非政府呼籲、勞團要求。加上,這些老一輩的資方,人權觀念低落(不少都是解嚴前、後才設立公司;因受當時kmt政府培植而可能有裙帶關係、或人民因kmt長年執政,習慣有苦就吞下去,以不惹事、自保為要;二代接手延續父輩作法,而後來新設的中小企業,亦多順從整個大環境模式),更不用說要保障勞權。
隨著越來越開放,不少在台的外資多比台灣本土企業提供較佳的就業、勞動環境,有能者紛紛爭相進入外資,甚至可能的話,也往國外跑(即使稅後薪資跟台灣本土企業差不多,但考慮福利保障後,寧願待在國外)。每年大量稅金養出來的人才,相當多都因為薪資而移居國外,而有人才外流危機。相對來說,台灣雇主的人權、勞權觀念低落許多。面對這問題,相信勞工朋友們的第一個反應就是要政府立法解決,因為大家普遍認為,這是政府規範後長年下來的結果。
說實話,要政府出面規範解決這一問題,除非是共產黨或專制獨裁政府,否則,只要是民主國家、自由資本主義經濟模式,這就不可能辦到,因為資方也是公民(談民主,他們意見也需被重視,更不用說他們擁有資源)、有資源,能夠用各種方式影響執政黨(不管是私人/政黨遊說、政治獻金、選票等),更不用說,執政黨政府需要稅金來推動政策。不知道這樣說,是否能讓那些一味等著政府規範就能保障勞工權益的朋友們,可以不要再以期待救世主的心態期望政府了呢?否則那可能最後得到來一個希特勒、史達林或毛澤東喔(這是過去歷史的教訓).
(若再進入到台灣的情境,台灣的兩大黨,kmt就不用說,dpp的創黨精神,或許可以說就只為了推翻kmt,讓台灣獨立可能只是某支流看法. 至於人民的生活是否是兩黨關切的重點?現在回頭看,kmt關切的是該黨的利益、及加入其裙帶關係者的權益,而dpp呢?主要是關切認同反kmt、台灣獨立者權益吧?)
此外,就個人之前讀過瑞典推動人人稱羨的福利政策歷史,也是凱因斯「全民就業」理念比較具體實踐的國家.這整套制度的建制,主要是政府與勞資一起協議而來的;當然,促成這協議可行有其重要的歷史背景,但重點是。就業、勞動環境要真正改變,勞資協商才是真正的關鍵。也就是說,勞權在不少歐洲國家可以受到一定水準的保障,這不是政府單方面立法規定就可行,這一定也要得到一定數量資方的支持才可能推動,不是大家現在表面上看到勞動法規規範,就片面認定只要政府規範就可以辦到;這從人性、從商人以追求利潤為目標同理心思考,就可以推出來的。
換個方式說,所有政府都一定會面臨資方的壓力,但為何不少歐洲國家政府可以保障勞權,資本家沒有因此大量出走(出走是一定有的;現在可能有更大量因中國人力崛起而出走)?資方素質絕對是一大因素!當然,「感覺」勞方素質也是。
在台灣,多數資方的素質,大致如上分析。而勞方呢?從開始透過西方人權、勞權觀念再回頭看台灣資方,勞方認為被剝削過頭,故站在對立面,全面反擊。只要面對資方,多是對立。我忍不住想問:(站在勞方的立場)若之前受到雇主的不當對待,或碰到慣老闆的剝削,有多少勞方自己出來創業後不會變成自己討厭的那種慣老闆?之前也曾在ptt公民板關於抵制開放白領外勞政策的文章及提出公民新創的文章中提過/問,除了有板友問到慣老闆的定義外(我當時回應就是自己碰過的、聽到的),只有我自己自問自答。這樣的無回應,其實也算是一種回應,要不就是勞方自己也無法保證自己會變成那樣的人,要不就是自己站到資方的位置時,必然成為自己討厭的資方,要不就是,因為無法確定自己是否能貫徹到底,所以沒有回應。
對於這樣的反應,雖然會有些失望,但並不意外,因為這可能是赤裸裸的人性展現。不過,我更想問的是,如果身為勞方,自己目前就是處於勞方的位置,就不願意,或無法保證,自己不會成為自己討厭的慣老闆,那現在就處在資方位置者,怎麼可能願意?勞方可以全力要求,資方就可以全力反抗.在此不是批評這個好壞問題,而是點出欠缺溝通的基礎,經常就是這種結果。當然,此時就是政府要出來主持公道。但結果經常是,資方有資源,可以動用各種可能性,影響政府決策,勞方只能拼命指罵政府、資方。這樣,可以解決台灣的就業、勞動環境嗎?再繼續罵個十幾二十年,可能問題還是存在.這是勞方要的嗎?更不用說,不少勞方可能不會一輩子都在為他人工作,而可能在存夠資本後自行創業,結果就是慣老闆世代循環。
如之前在ptt公民板抵制開放白領外勞所言,要直接讓這些資方改變,困難度很高。最快的方法,就是重新建制一套新的勞資模式(這也是「公民新創」的社會公益目的所在),讓更多重視勞權的國人可以因循,如此就會慢慢淘汰無良企業,某種程度上改變目前就業、勞動生態,能夠影響政府就業、勞動政策,也為了讓下一代能不用再面對這代的就業、勞動困境。
不過,從目前的局勢看來,台灣勞工、勞團似乎已經很習慣這種勞資對立,認為只要拼命對政府喊話就可以改變一切...... 真正想要改變就業、勞動問題者,不知道還有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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