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威2003年立法規定,到2008年,全國所有公司的董事必須至少40%是女性。這個目標現在已經達到,挪威也成為全球女性企業董事比例最高的國家。

 

2002年法案提出時,挪威所有企業「揭竿反抗」,說新法「可笑透頂,永遠不可能實現」。但立法的目標比例還是達成了,主要是新法附有罰責,達不到40%目標的公司,政府將強制關門。

 

1993年,女性占挪威企業董事3%,2002年是6%。以十年成長3%來算,要一百年才能到達40%。

 

已有一些國家見賢思齊,西班牙通過立法,要求企業界董事到2015年應有40%是女性。不過,西班牙這條新法是不咬人的紙老虎,亦即屆時不符規定者不罰。

 

荷蘭有個「頂級腦力激盪」組織著手推出一套自願章程,請企業公司簽字承諾提高女主管和女董事的比例,並計畫今年5月提交政府作為立法參考。

 

女主管和女董事在全球企業裡的增加速度都很牛步。荷蘭公司的執行長只有2.1%是女性。倫敦「金融時報」調查的英國百大企業,只有123位女董事,比例是11%。

 

論壇報說,女董事的來源和機會今天已有增加。具備特殊經驗或專才者,例如熟悉印度和中國情況,以及在資訊科技、購併、管理方面有素養的女性,都可以好好爭取進董事會。如果長於社交、常寫文章,加上勇於演說,都能增加獲得青睞的機會。

 

 

source from: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080322/2/vuxi.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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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註:

 

透過這則新聞可以讓大家了解,挪威的確是北歐國家中最喜歡透過立法規定來達到目標的國家。換句話說,挪威常常直接擷取北歐其他國家好的政策,直接立法規定,而可能少掉瑞典中間那段宣導、各方溝通、協商等的過程。

 

雖然可直接享用現成的結果是很好,不過,卻可能讓人民的政治與社會參與度降低(可以參考 Brown Cheese Please [一本小圖畫書: Forlagene: Schibsted, 2007];此書被認為相當能代表挪威人的生活態度)。此外,各方如何溝通與協調出一套不損害自己所代表的立場、原則與利益的政策,其實挑戰性很高!不只挑戰IQ,更是EQ的考驗。這點,可能也是挪威民間組織比較少有的成長機會。最後也是最重要的,因為是直接立法而非「共決」而得的政策,難免容易造成衝突或者形同虛設的情形。相對之下,雖然「共決」的過程需要較長的時間、也可能有許多利益衝突需要協調與溝通,但至少,所推出的政策是多方共決,「有共識基礎」的政策,實際推行時,理想目標與實際成效的差距會縮小。

 

再補充一小點:報導中的提到的那種可笑透頂」的態度,倒是挪威人蠻常見的反應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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