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anima(筆名)提到她奶奶因為生病、帶給家人負擔,而一度想要燒炭自殺時(<對台灣長期照顧工作的反省 (Reflection on Taiwan's Long-term Care)>),我真能深刻體會那種心情!
小時候,體弱多病, 我父親經常帶著我東奔西跑,到處求診。父親過世後,哥哥接手。年紀輕輕的他既要張羅我們一家六口、還得解決麻煩多多的妹妹們,不時還得為了我身體不舒服傷 腦筋。後來,甚至自己學了中醫,為了是要改善我的情況(當時西醫檢查都沒事,可是我卻常常一堆毛病)。長年下來,我真是覺得很愧疚......
因為實在不想帶給家 人麻煩,後來就很努力地注意飲食,適度地運動。不過,因為體力太差,又常常昏眩,所以,也無法運動太久或太激烈。當時想:「如果要這樣活到六、七十歲,不 但自己痛苦,家人也會很痛苦。」我告訴自己:「最多只要活到五十歲就好、四十歲也可以,我不要活太久」(這是不當的想法,還請大家不要效法),因為我 不想自己痛苦、家人痛苦。
很現實的,如果沒有健康的身心,要尊嚴老、死,談何容易?
大學時,一位很漂亮的學學妹也是類似的體質。她小時候,她的家人也很積極帶她到處求醫,不過,因為都看不好,久了,父母也累了,也就放棄了。我隱約感覺到,家人的態度影響了她對家人的情感。此外,自己週邊的親人,也有類似的經歷;之前在醫院當了幾個寒暑的志工,也看過不少。這真是如anima 的母親所言,即使是再親的家人,都可能因為照護的時間過長,而一點一滴地磨掉親密的情感。最好的方式,可能是讓他人(專業人士)接手。
讓他人接手,不見得是不孝,因為有的長輩可能就跟anima 的奶奶或我一樣,不想帶給子女麻煩,更不希望為了照料自己,造成子女的負擔、失和,或體驗到不堪的處境。
此外,只要牽涉到身體清洗、照料的部份,大部分的長輩都不願讓子女輩動手。如果是配偶或非親人,會覺得自在些,因此,如果能讓他人接手,至少能讓長輩維持他們最起碼的尊嚴。
接著,這也可以讓照顧工作者能發揮他們所長,讓更多喜歡或擅長照顧工作的人能夠有尊嚴的工作(既是專業、又有酬)。
最後,最重要的是能 守護親人間的情感。不是請他人照顧後就可以不管,而是因為有了他人的協助,可以減少了長輩與子女之間不必要的摩擦,我們對長輩的情感會更有品質。在這種時 刻,長輩們是很敏感、脆弱,子女稍微的動作、反應,都可能帶給她/他強烈的負面感受,接著可能使得她/他覺得自己是負擔,如anima的奶奶,或是認為子 女不孝、責怪子女,而造成彼此誤會或嫌隙等。如果由他人接手,這種種負面感受,不管是對長輩或子女輩,都可能因此避免,更可能讓兩方以感恩、珍惜的態度互 相道別。(子女若能在長輩臨終時讓她/他無怨、無恨,對長輩、子女兩方都是極好不過的事。)
不過,這一切都必須在一定的經濟基礎之上才可能辦到。如果是一般雙薪家庭,有各種貸款、又養小孩,一定難以負擔,可能被迫在小孩、自己的家庭與父母之間選擇。如果落到這樣,真的是很不堪!相信大部分的人都不會不管父母,然而,在經濟不允許的情況下,又該怎麼辦?辭掉工作(因為沒能力請人照顧),如anima分析,只會讓情況更惡化,可能落到需要社會救濟的地步;不辭工作照顧,就可能得背負不孝的罪名,這又是何其無辜?!
我們真的需要北歐的整套福利措施;從工作開始,就為自己生養小孩、自己的老病死儲備所需。透過集體的(社會)保險,不但保費會較低,也能透過集體監督,要求政府看管品質,讓我們大家能夠有起碼的尊嚴,走人生的最後一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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