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場價格競爭,我們應該是體會很深的。在台灣,市場價格競爭的結果,為了生存,經常是薄利多銷。因為薄利,所以多訂單、長工時,才可能勉強賺到成本;台灣諸多產業也是如此,習慣壓低價格,以獲取更多訂單,才能賺錢(也因為是賺薄利,也就容易對員工苛刻)。這種例子,大至科技業(x海的代工價,在國際間如何,大家可以問從事該產業的人士),小至生活上各種飲食。「薄利多銷」是台灣人早已經很習慣的獲利模式,目前仍是。同樣地,保母收費價格也不例外。既然保母一直都不肯定價,要走市場價格,那麼市場的機制運作,就是有可能讓整個保母收費價格降,舉經建會提開放外勞的例子,就是讓保母們知道,保母收費價格有可能降到跟外勞一樣,而且所作的事情可能還會比現在多。多多少?各位保母可以瞭解一下家庭幫傭的外勞薪資、工作等。這是不是最慘?不知道。看個人囉。
由於不少使用保母制度的使用者是上階層,也就是有錢,以致於這些保母可能就想:即使開放外勞,也不會打擊我的薪資。看起來好像是這樣的。不過,各位保母知道嗎?一直在推動開放外勞的是強大勢力,就是上階層,尤其是企業(主)。一旦推成,整個保母收費價格一定會降,要想維持高價,只服務有錢人,那也得看有多少本事與福份。
更何況,幼保/保育人員(保母)長久以來就不被視為是「專業」,甚至諸多大專院校的幼保科系都已經/將要關門,若不是保母管理制度,讓保母取得證照,受到稍微的尊重,社會上相當多的人還是不認為保育人員需要專業(看看鼓吹二胎開放外勞者的心態就知道)?因此,當保母們要遵循市場價格機制時,我是真的不知道,保母們拿什麼本錢在市場裡競爭呢?
相對地,最早推出的保母托育制度管理辦法中,訂定收費標準是任務之一。台灣政府官員一聽到要定價,怕死了,趕緊改,最後從訂定「收、退費基準」到只有訂「收費項目」與「退費基準」(上路的版本並無訂定收費標準)。更不用說保母們的反應。即使不少人苦口婆心試圖讓保母瞭解,目前的保母收費只會讓更多育齡的婦女生不起(可能就佔掉薪資1/2~2/3)*,或者選擇辭職自己帶。屆時,保母可能就只帶一個,或者是更多保母,沒有小孩可以帶。然而,透過制度性的管理,價格調降,馬上就可能會有許多家長敢生、敢用,如此,保母收托小孩人數就會增加,制度確保保母至少帶2-4個小孩(現行制度),收入一定是比只帶一個,或沒有小孩帶,要好很多。
*註:雖然去年調查台灣女性平均薪資37576,看起來不低,但是,真正要看的應該是育齡婦女,也就是25-29歲的平均薪資、還有教育水準、產業別等因素。加上,台灣女性應該已經是世界上因為受教育而最晚進入職場的。而進入職場後的薪資,根據勞委會調查,98 年初任人員平均每月經常性薪資為23,896元,以專業人員29,753元最高,技術員及助理專業人員25,224元次之,餘依序為事務工作人員 23,013元、技術工及機械設備操作工22,528元、服務工作人員及售貨員21,510元、非技術工及體力工19,405元 (資料來源:http://statdb.cla.gov.tw/html/trend/99/05.html)。
事實上,大家都沒有好好看清楚、想清楚,這定價究竟是誰來定價?是透過(各縣市)「民主組合決策委員會」共同決議出來的。「民主組合決策委員會」中,有保母組織代表,家長代表,學者專家以一定比例組成(也就是保母代表也有一定人數參與決策),當然還有相關政府官員代表。加上,民主組合決策委員會,照理說,是不採投票多數決,而是透過不斷的討論、讓利益相關各方瞭解自己與他人立場與考量,共同研議出各方可接受的版本(時間上可能會慢一些),也就是追求「共贏」。不只如此,隨著地區、平均薪資、物價的調整,收費也會適度調整。如此的定價方式與機制,保母、家長要適度讓步,但是都不會吃虧的(因為手心、手背都是肉,大家都有工作做,大家都有一定水準的薪資收入,女性幫助女性嘛)。
註:某縣市因為訂定保母收費過高,造成民眾反感,以至於其他各縣市政府不敢為之。碰到這樣,民眾應該先要瞭解為何會如此,是否是代表出問題了?要求該縣市政府改善、修正,一起啟動「共贏」機制,而非因咽費食。
當時的情境,社會大眾還不是很清楚「民主組合決策機制」的運作模式,加上我們自己受限於人力、精力、體力,也難一一說、到處說。現在提,也是給保母們參考。至於要走何種方向,保母們自己想清楚。不過,有一件事情可以很肯定的是,走市場機制也一定會讓各位降價,否則就不是市場機制。至於其他現有的保障等是否還有?恐怕很難,即使有,因為價格競爭,恐怕也是名存實亡。
(以上純屬個人言論)
祝福台灣國人早日覺醒,悲智增長,能夠實踐北歐平等的精神與民主組合的決策模式,共同為所有國人的福祉奮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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