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要提醒各位的是,這位記者一開始就點名是針對保母證照,換句話說,他接下來的說明都是要讓各位拿來對比這保母證照制度。這是需要先點出的,因為有很多說法,經常後面/底下的說明都看起來很有道理,以至於,若沒細想,最後我們很容易以為就應該是這樣,但很多時候(特別是「市場/商品導向」的媒體報導)是必須要先瞭解被拿來對比的事物,其性質是否與他所舉例的是同類?若不先釐清這個基本前提,很容易就會被誤導。

各位國人朋友認同「兒童托育」可以類比為「吃一次小吃/買一次麵包」嗎?這是第一點要考慮的。如果答案是不能,各位就會知道他論述的問題何在,也會知道這位記者把兒童托育擺在什麼位置

接著,這位記者恐怕是對新法不夠清楚(或有意識地操作?讀者可以自行去查該位記者之前的言論,可能就能抓到梗概;很多時候行文中是看得出,只是為了小心,還是得求證),也搞不清楚證照與保母管理制度之間的關係,言論可能誤導讀者。現在新法規定的基本登記資格門檻「證照、學歷、訓練」三選一, 向當地政府登記之後就能執業,因此,這樣的登記資格門檻是硬性證照嗎?很明顯地不是。登記之後的重點是「要管理」,唯有管理,才可能確保品質,這是我們一再強調的。新法頒布三年後,如果都沒有這三者其中之一,而自行執業,就是違法。如果沒有此規定與不適任退場機制,傷害的是家長與兒童福祉(這不是很多家長一再反應的?!)。此記者未取得正確的資訊,還望各位讀者小心。

其次,舉貨幣大師(市場大師)的說法,來討論目前這個法規是否恰當?各位朋友、家長要知道,父母與保母並非對立的雙方(有別於這位大師或說這位記者的立場,把父母與保母當對立雙方,你得就是我失;父母與保母並非是這樣的關係),大家要追求的是三方共贏。這就是為何一開始就提醒大家,兒童托育,可以類比為吃一次小吃/買一次麵包嗎?兒童托育是一種長期關係的建立(小孩需要時間適應,不是可以隨時換來換去)無法以市場機制模式思考;這是國家未來主人翁的安全與福祉,國家責任!

還有,這位記者搞不清楚居家托育的定義,「居家托育」針對的是「三等親以外」者的兒童托育,請不要又拿媽媽、祖父母為例好嗎?也請各位幫忙宣導一下(還煩有人跟這位記者說一下好嗎?)。身為記者,比一般讀者更有義務要把事情弄清楚,否則造成的誤導,對社會傷害很大。

最後,提醒各位,「愛心」是可能被濫用的(在這個資本主義社會情境,很多我們認為重要的價值觀,都可能被拿來濫用,卻還說得頭頭是道 [只要會作文,邏輯不太差]),這也是諸多詐騙集團如此猖獗的原因。這不是說,我們就因咽廢食,從此不相信人、不相信愛心,而是從中學會多一份小心、謹慎。

還請大家對於媒體的報導要慎思明辨,這才能真正確保大家的權益不會受損,同時守護我們重要的價值觀,讓人與人之間還有信任、關愛與合作的基礎。

祝福台灣國人早日覺醒,悲智增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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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立法院三讀通過兒少法修正案,未來居家保姆都需要有證照。對許多人而言,多個證照似乎是「品質更有保障」;不過,許多時候,證照只是保護既得利益者的護身符,與提供服務的品質高低沒有太大關係。

     證照制有幾種運作方式,一種是「軟性」的證照制;證照只是增加執業者的「信用」,有利於與其它無證照者的競爭。例如廚師、烘培證照,沒有這些證照還是可開小吃店、賣西點麵包,但如果在店內掛一張XX證照,或許可讓顧客更有信心。再如銀行的理財專員,如果能多考取幾張金融證照,或許會讓顧客更願意把財產交給其打理。

     另外一種是「硬性」的證照制,無此證照者不能執業,無照執業要被取締、受處罰。例如醫師、律師、會計師等「三師」,要考取執照後才能執業,否則就是違法。這次居家保姆的證照規定,就是屬於這種「硬性証照」。

     表面上證照保護了消費者,實際上,證照的歷史實在不太光采,因為大多數時候,它只是保護從業者,讓他們一起剝削顧客。這從立法過程就可看出:大部分證照制都是從業人員逼迫立法機關,規定要經過特許擁有證照才能執業,反而不是受過坑騙的消費者要求的。

     貨幣派的大師傅利曼,就是最反對證照制。他認為這種特許證照制,讓人聯想到中世紀的行會制度,及印度的種姓制。他舉了不少美國各州特許證照的規定,說明大部分證照制,是保障從業者的利益,而非消費者的權益。

      他舉的例子可謂無奇不有,例如美國有些州,打穀操作員、菸草碎片商、樹木修整員、雞蛋分級員、甚至還有所謂的電療除毛師,都是特許證照行 業。為了保障從業者的利益,負責發放證照者(多半是該行業的公會),一定傾向拉高考取的門檻;因為從業者越少,其價格與獲利當然越高。

     例如某州對理髮師的要求是:新手要接受正規教學,學習包括衛生學、細菌學、皮膚、指甲、肌肉與神經的細胞組織學;頭、臉與頸部的結構;關於消毒與殺菌、皮膚、毛髮、汗腺與指甲等疾病的基本化學…。可笑吧?

     還記得早年台灣的三師(醫師、律師、會計師)最火紅、收入最高的時代吧?其實,那就是一種善用特許證照制,「卡住」許多新進者的制度。在專業學校的訓練階段,就先控制住數量;接著考證照階段,再刷掉一大票。錄取率只有個位數字,許多人重考多次,一旦考上即如躍龍門,更是高收入的保障。

      這次讓保姆也變成硬性證照制,起因是有虐兒至死的案件,但因此決定保姆要證照制實在荒謬。也許,未來考保姆証照時要考兒童心理學、小兒急救,最好也考考 此人是否會「唱遊、說故事」…。但難道有這些技能者就能帶好孩子嗎?如要有這些技能才能帶孩子,哦,難道以後作媽的也要考才能帶孩子?如果說,自已的孩子 會有愛心,所以不會有問題,但證照能考出此人有愛心與否嗎?把發生虐兒事件與保姆證照制連結在一起,是連錯線了。

     不斷增加的硬性證照,表面上更保護顧客,好像是消費者的天堂;實際上則是壓縮民眾自由選擇工作的權利,是另外一種地獄。甚至,它宣稱要保護顧客的目標,往往也達不到,因為更可能的是顧客被少數有證照者聯手「宰肥羊」。

 

http://news.chinatimes.com/forum/11051401/11201111210041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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