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的介紹裡,比較少有丹麥的資料。其實毓秀開始研究北歐後, 第一個去的國家是丹麥。不過,當她去那裡收集性別、幼托資料時,丹麥的官員告訴她:瑞典是北歐的龍頭老大,瑞典怎麼做,他們就follow瑞典的腳步。之 後,毓秀才將研究重心移到瑞典。雖然如此,丹麥仍是值得我們深入研究。


智貞因為交換學生的經驗,而為丹麥乾淨的傳媒所吸引。在她的報告裡,她為我們介紹了丹麥兩大全國性傳媒:DR( (Danmarks Radio)以及TV2。前者是「公營的廣電機構」,而後者是「全國性的綜合電視頻道」DR的營運費用幾乎全由電視廣播閱聽人向政府繳納許可費支付(在丹麥,使用電視廣播的閱聽人都必須向政府繳納許可費),因此DR頻道沒有廣告活動TV2每年營運所需30%同樣來自閱聽人需繳納的許可費70%則來自廣告歲入(2002年)。換句話說,兩個全國性的傳媒是低商業化。智貞進一步為我們找出兩個傳媒,節目撥製的比例,


從播製的節目分類及各自占該頻道總播映的時間比率來看,2007DR的新聞類占7%、議題評論性節目占12%、教育與文化類則是25%,合計就占了DR總播映時間的44%。而TV2的新聞類占8%、議題評論性節目14%、教育與文化節目也占了7%(TV2 2007年公共服務報告,頁13)可以發現,在平均每家每戶都有電視機的丹麥,兩大電視網占全國收視絕大多數,而這些電視台實際播映上知性的節目所占比例也高。

此外,

一個丹麥閱聽人平均一天收看電視的時間為兩小時又三十三分鐘 [Belle 按:今天上課提到看電視的時間,出席的13個小六學生中,有2-3個學生,平均每天看電視的時間超過6小時,並覺得2小時沒什麼;這幾個小孩是家裏的獨生子女],其中收看DR兩個頻道的時間就占了33%TV2的四個頻道占了40%(丹麥大眾媒體,頁7)。在廣播的調查中,2001年的數據也顯示每個禮拜98%的丹麥人口都會收聽廣播,其中並有高達83%的人收聽的是提供公共服務的DR廣播頻道。這些都顯示了丹麥閱聽人使用廣電媒體時接觸的是低商業化環境,而接收知性的文化資訊的機會受保障,以支持其參與公民社會所需。(以上引自<北歐大眾媒體的文化民主與知識傳播實踐:丹麥廣電傳媒考察>,<北歐觀念劇場>)

換句話說,在 付費使用傳媒的同時,丹麥閱聽人善用了自己的選擇權。當人有自由選擇權時,能夠理性、智識的選擇並非易事,因為那牽涉到知識;如果知識不足,即使看似有選 擇權,其實是無,因為無法判斷傳媒的意識形態、意圖等等(這點,從台灣諸多財閥把持的傳媒就可看出)。因此,某方面來說,我們人民對於知識、參與、決策權 的認知都不足,以至於這些權利,都間接被剝奪。如何提昇人民對知識的渴望,進一步參與、決策,都是我們可以從丹麥的廣電傳媒學習的地方。


歡迎大家更深入了解丹麥廣電傳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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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謝智貞的用心與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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