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朋友反應到,居家附近有老師使用無照保母。不知道這樣的老師們是否省思到自己對鄰人的社會教育意涵?


政府不斷鼓勵人民使用管理制度內的保母,身為老師,領的是公帑,卻使用無照保母,這不是直接打擊政府政策嗎?不但如此,還可以用高薪聘無照保母,這不是再次突顯軍公教系統制度有必要改革嗎?不與人民使用同樣的系統,卻隨時可以以財政為由,讓人民使用的制度被取消,這有何道理?此外,這種作法只是讓人看到,軍公教也是優勢階層啊難道稅金是用來造就與加大社會階層差異?各位可以同理心想一下非軍公教人員感受嗎?


在這個社會,取用的是這個社會大眾的資源,可以如此自我本位、不理會其他人的狀況、感受嗎?更不用說,「老師」這個身份所代表的社會教育意涵(各位的作法會讓人覺得,這是教人說一套、做一套;政府說一套,老師做一套)。還望各位老師能夠深思,調整作法。

 

(以上純屬個人言論)


祝福台灣國人早日覺醒,悲智增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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