爺奶擠爆保母訓練課程的數字可觀,尤以「五都」台中為最,等到兒童局向行政院報告時,張女士可記上「考績優等」,獎金加N級,同時向行政院申請大筆補助經費。對於張女士,個人已經無話可說,大家知道的,有的人天生就是那付德性,多講是浪費自己唇舌的。倒是我們「都市」居民的公民水準,令人嚇一 跳.....是否有家庭為領爺奶津貼而造假契約?提醒一下,那是偽造文書喔!還請大家三思!

學過公民的人應該都知道,「民主」國家依賴的是「法治」(才會稱「民主法治」),也就是,一個國家能真正成為民主國家仰賴的是知法、守法的公民。如果政府、人民都知法、(獎勵)犯法,那這國家恐怕很快再度走回威權統治......

而為了領取津貼而去上保母課程的爺奶,必須要提供「收費契約」,也就是,兒童局發津貼的條件是這些爺奶必須是有向自己的小孩收帶孫子女費用,寫成白紙黑字契約證明。各位可知道這意味著什麼?兒童局(代表政府立場)「『鼓勵並嘉許』親情人倫商業化、商品化」。只要一家拿出這樣的「親情商品買賣契約」,那兒童局就用津貼獎賞這一家!

想想,之後難保不會有親子之間為收費問題而對簿公堂的新聞.....

家、親情,在這樣商業化、商品化政策推動之下,到底會變成如何?

而好不容易建立起來的保母支持系統也在兒童局長竭盡其力(弄出其它各種花樣)搞垮它的情況下,岌岌可危.....難道現在的父母都無法同理心為自己小孩將來育兒女之需求著想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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祝福台灣國人早日覺醒,悲智增長!

南無藥師琉璃光如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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