註:<政府表態 主張ECFA不得為公投提案>中說:「陸委會與經濟 部代表在公聽 會主張,ECFA包含「租稅」及「投資」事項,不得作為公投的提案;且兩岸簽署ECFA後須送立法院審議,審議通過後才生效,國會完全監督,沒有再公投必要,認為公審會應駁回公投案。」大家想想,如果都已經跟大陸談好,再交給國會審議,國會大多數就是國民黨員,這樣哪有什麼國會監督? 為什麼陸委會與經濟部代表可以昧著良心說這樣的話呢?!


反對的結果只會跟美牛談判結果一樣。想想,美牛談判,國會、人民反彈,又如何呢?我們的政府又做了什麼,重啟談判嗎?什麼都沒有,馬總統就讓官員們被一陣罵聲罵完了,就沒事了。再者,如果重啟談判(雖然這根本就不可能),之前幾次談判不就浪費了公帑?大家似乎看出這位總統的做事模式。請大家看清楚、想清楚,否則,大家繳稅就是在養這樣的人、養這樣的政府,完全不以全國人民,尤其是基層人民,考量,領著納稅人繳的稅金,卻絲毫不以納稅人為念。


還望大家早日覺醒,一定要站起來為自己的權益奮鬥!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belle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