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被朋友問到了對立法院這群年輕人的看法,只能說:「看到台灣的希望!」很抱歉,個人此時此刻沒有能力、時間等為這一切做點什麼,但我想這篇文章「」(http://www.ptt.cc/bbs/Gossiping/M.1395499937.A.926.htmlhttp://disp.cc/b/639-7sAr)是我能幫忙分享的,因為它守住了我們引以為傲的中小企業,文中亦是對學生們、台灣未來的關切及守護(台灣中小企業能為台灣貢獻的可以不只是經濟)。至於為何要讀這篇文章?很簡單,了解「在簽了服貿之後」台灣可能狀態。是否因此加入抗爭?由個人決定。是否能因此抗爭得到「退回服貿,捍衛民主」的結果(「逐條審查」是學運、大家最早的訴求,很抱歉,我雖有follow新聞但沒跟著更新此訴求)?不知道,但有一件事卻是不管結果如何都要做的,也需集合(各領域)大家的力量才有辦法辦到的,就是:了解與分析服貿細節,其他國家簽訂後的衝擊與因應,反思我們如何因應服貿協議之後的全面衝擊?

在簽訂後,慢慢地,會離開台灣的,應該、也許都走了,剩下的應該就是願意留在這塊土地生活者以及沒有能力離開的人。而台灣社會要面對的問題,恐怕不是某些產業生存的問題而已,而可能是,我們的經濟發展將有多少會掌握在陸資手上?一旦他們掌握某程度的經濟發展,他們勢必會對我們的經濟政策造成某種程度的影響力(其他相關政策都可能陸續受到影響及決策),然後就是政治面(To US:若台灣的經濟掌握在陸資手上,很快地,台灣就掌握在中國手上。簡單說,不用武力,中國就能將台灣收回。若情勢走到如此,貴國的安全等亦是飽受威脅。台灣的發展與貴國之安全、國際地位等息息相關)。若走到這一步(經濟大權若在他人手上),我們該如何解?回顧歷史,面對此景,人不是認命接受任其宰割,就是抗爭(屆時若台灣還保有民主之名,可能免去流血、暴力,否則就是暴力衝突事件不斷)。

大家若還有印象,之前要簽訂ecfa時,不少人反對,但當時政府卻一直強調ecfa帶給台灣(某些)產業的利益,也請相關業主出來表達其看法。簽訂後,不少媒體亦不斷報導其利,漸漸地,這個協定可能帶來的衝擊也就被擱置、遺忘,直到此刻。面對台灣要為此付出的代價,政府是簡單地帶過,我們國人似乎也到了要付出代價,才真正正視此協定帶給我們的衝擊?提起這個,只是覺得我們自己有必要檢討我們自己,面對我們自己的過錯。既是商業合約,必是有來有往,有得有失,有利有弊。為什麼我們當時無法在聽到別人一味分析利得的同時,思考與評估我們可能失去的?唯有得失皆評估,才可能決定我們是否簽訂,不是嗎?或者,當時亦早有提醒的聲音,但我們似乎要到真正碰到了,我們才要去面對?這種面對與處理問題的態度,似乎是我們一貫應對各種問題之道?國人朋友們,我們還要繼續這樣嗎?若我們繼續這樣,就真的可能等到經濟與政治決策大權落在他人手上,受苦了,我們才有感。那樣,不會太晚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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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兩天剛好收到教保職業工會寄來的會刊資訊,會刊提到佳羚的文章(小孩自己帶才不會輸在起跑點?不同育兒論述的競逐),讓我不僅想起週三與從劍橋回來的朋友碰面的事。這位朋友是之前到英國念博士班,在那裡認識的先生,意外地懷了孕、生了一個兒子(意思是,本來沒打算生小孩)。因為留學時申請了公費補助,故今年回國來半年是回國服務。本來說好等她忙一段落後大家再約個時間碰面的,不過,因為她婆家就在學校附近,她帶小孩外出逛逛,就順便逛到我們的閱覽室,順便來緬懷一下出國前唸書的地方,剛好我在,也就先小聊了一下。這本來也是沒什麼好記的,但因自己的小孩性格(看到就會忍不住反應、提問)+北歐所學以及因為朋友關係,當下壓抑了些未衝口而出的話,事後又一直掙扎是否下次見面應該跟她說,剛好看到教保職業工會寄來的訊息,我想,不管我是否最後跟她提了,但至少可以分享給可能接受我個人思考模式的朋友們參考,可能因她而嘉惠一些家庭、小孩,這何嘗不是讓她有機會給大家一些回饋?

閒聊的問題不外乎是:帶小孩累嗎?婆婆、媽媽又會幫忙帶嗎?(因為他們都是家庭主婦)還想再生一個嗎?接下來有什麼打算、其他家人的近況等。帶小孩累嗎?她自己是不會說累,只是帶小孩後,自己的時間變得很少(備課、寫部落格、上傳小孩照片等都得等小孩睡著後才能做),常常也會睡不飽(因為小孩都很早起床)。聽到她的回答(帶小孩不會累),我其實是有點訝異,因為我自己幫姊姊帶過、也聽過姊姊們及其他不少人的心得,但仔細一想,她可能是因為太愛她先生以及她先生讚她在帶小孩方面特別突出,故嘴上都不喊累吧?!

有句俗話說,「養兒女方知父母恩」。我姊姊們在有了自己的小孩後,都改變了年輕時對我母親的態度,讓我深刻驗證這句俗語的意義。因此,當朋友說帶小孩不累時,在感到驚訝的同時,我也不免想問(但沒敢問出口就是了):如果不覺得帶小孩累,那怎麼可能會體會自己母親以前帶自己的辛苦呢?因為沒敢問出口,也就無從得知她的答案了(沒敢問出口的原因之一是,以前跟這位朋友相處時,我都是太白目、直言不諱,許多人生現實、人性都赤裸裸地分析給她聽,對從小很少機會接觸這樣的她而言,實在是一大衝擊;在她出國後,我檢討了自己對她的態度與作法,之後決定,對於有些人,是不適宜太過直接告訴他們事情真相,因為可能承受不了,需要用委婉或側面/間接的方式提醒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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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剛好聽到的事情,要請大家幫幫忙! 各位若還記得,之前勞團、家長、婦女與幼教保等諸多組織為了讓更多家有兒童的年輕父母負擔得起托育費用,努力推動立/修法。其中,為了要提高公立幼兒園比例、提供年輕父母更多公立/非營利幼兒園,政府/教育部打算利用國小因少子女化而空出的現成教室,略加修繕後改設為非營利幼兒園,提供平價、離家近的托育服務。為此,教育部要求各小學回報其閒置教室數目。不過,政府/教育部卻碰到極大的困境,其阻力來自於各小學。諸多小學將其閒置教室挪作其他用途,如:自然教室、樂器室、體育器材室、會議室、教師休息室等種種名目,以至於目前回報的閒置教室數目相當有限,政府/教育部難以執行此政策。實在忍不住問: 難道這些單位的人,都不知道自己領的薪水中,有諸多年輕父母繳的稅金嗎? 難道不知道少子女化結果,就是繳稅的人會變更少,各位的福利會縮水得更快嗎? 說得再白一些,這不就是公教人員們自己在加速公教人員福利縮減、解體? 現任的公教人員自私自利,不顧後進公教人員的福祉,也就是,根本沒有世代觀,這樣的態度如何教育我們的小孩? 更重要的是,這種扯政府後腿、規避學校與社會責任(不顧年輕世代托育需求),是學校、教育單位/人員應該做的示範嗎? 還請社會大眾評評理。也請大家從各面向、各個角色出發,幫忙說服小學一定要盡可能提供閒置教室,協助政府/教育部推動平價、近便的托育服務,以利國家/社會的世代傳承,啟動良善的循環。感謝!

 

祝福 台灣國人早日覺醒,悲智增長,能夠實踐北歐平等的精神,以民主組合的決策模式,共同為所有國人謀福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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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自9741日開始實施保母費用補助政策,透過社區保母系統補助每位幼兒3,000元,希望達到平價優質保母托育之目標。多年來,托育政策催生聯盟一直呼籲政府應對加入社區保母系統、接受系統管理的保母收費價格分區訂立標準,以確實減輕家長負擔,但政府放任市場機制決定保母價格,至今保母自行漲價平均已將近3,000元,吃掉政府的補助。依據兒童局統計,9741日~101年,政府共補助保母托育費用214千萬元,家長卻仍然無感,補助形同無效。

兒童局擬將保母收費訂為各縣市最低生活費1.3倍,毫無可行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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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ti-nuke_03092013

2013廢核遊行訴求

 

  • 停止追加核四預算
  • 停止核四裝填燃料
  • 停止危險核電,核一二三儘速除役
  • 核廢立即遷出蘭嶼,全面檢討核廢政策
  • 政府落實「用電需求零成長」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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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這幾天的保母事件,個人想點出類似恐慌所造成的理盲現象以及根本問題被轉移的問題。針對新竹保母事件,自由、蘋果、中時的報導都明確點出問題出在「超收2歲以下」嬰兒,也就是,該陳姓保母至少帶了4-5名兩歲以下的嬰孩(自由的報導中還提到一名2歲以下的男嬰)。而依照規定,一個保母可帶四個小孩,其中2歲以下的小孩不得超過2個(包括保母自己的小孩)。這些報紙新聞說得很清楚,但電視新聞,就我自己看到的,只突顯帶四個小孩,而發生此不幸事件。然而,到了週一的投書與官方反應,就開始轉向數字四個。整個忽略「違法」的事實,以及「管理」的不足。這「違法」的事情,突顯「管理」的不足,都是幾篇報導有提到,但現在卻轉向數字四。會引起這討論的,恐怕是投書到聯合報的社工(社會工作)人員(是馮女士的學生嗎?)質疑「四個」的立論基礎,以及同樣投到聯合的之前兒福聯盟的王育敏立委,直接就說要修法讓保母只帶兩個。這位投書的社工員+王育敏立委等於把保母管理制度的的缺失,也就是,政府應該要重視的(保母、托嬰中心)「違法超收」無法可管或管不了的『長年』重要問題,被轉移到經過討論的合法數字上。當真正該被重視的問題被轉移,接著就是一片混亂、引起一片恐慌、然後亂改一通,之後再回頭來罵。這是我們應該有的態度嗎?還望大家冷靜下來思考,否則,真正該解決的問題始終在那兒,事情還是會一再發生。

其次,向各位解釋「四個」的立論基礎為何。有下列幾個理由。第一,由於此套福利制度是師法北歐,不過,由於北歐的保母一個人帶4-6個小孩(其中2歲以下的小孩也不得超過2個),故在將此制度轉化成台灣可行的制度時,經過一番討論後(當時有官員、學者們根據台灣社會民情與習慣,認為台灣國人無法接受保母托育人數高達6個),才定為四(麻煩請大家最好先有2歲以上的小孩,以及2歲以下小孩的概念,總覺得這些人在批評時,根本對2歲上下的小孩,不太有概念,一律視為同樣)。

第二個理由,由於這個4個(甚至到6個)小孩的概念,也是早年台灣社會一般家庭的小孩數,許多長輩們也都是在這樣的數量下一起長大,更不用說,當時的父母們也都要工作,當時的家長情況並沒有比現在好到哪裡去。大家依賴的是小孩帶小孩的模式,培養大一點的小孩責任感、會照顧人、會禮讓、會體諒家長,這種美德不是就在我們更長的一輩身上看到?這難道是錯的嗎?更不用說,當時根本也沒什麼照顧技巧,不少家庭也帶出嚇嚇叫的小孩,怎麼反倒受了訓練的保母更遜呢?這有道理嗎?說得通嗎?(這絕對不只是保母問題,家長生得少的心態也是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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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今天保母們隨意亂漲價造成少子化國安危機、傷害國家國力,政府為納稅人維護社會秩序,他們就跳出來抗議,政府應該讓步嗎?請大家看看政府的回應:「針對民間團體認為政府應該訂定各地區的保母合理收費標準,張秀鴛表示,兒童局原本考慮訂出保母費的公定價格,但此舉可能造成「趨高效應」,讓原本收費不高的保母反而藉機漲價,造成本末倒置,因此明年上路的保母管理辦法只會規定收費項目,避免保母巧立名目收費」(引自:「明年5月起 保母強制登記列管」)。首先,從提出來的數據顯示(「幼兒托育(含保母、托嬰中心」收費變動趨勢(95-99年)),只要有保母漲,沒多久其他保母就會跟著漲,這局長都沒有再看這些數據呈現的「不合理事實」嗎?不規定收費(也就是收費可以隨補隨漲),然後再額外規定收費項目,不是反倒幫保母再漲價?請大家動動腦想想政府這種回應,如果連科考出來、「自認高人一等」的公務員都邏輯不清、本末倒置,台灣人力素質還有希望嗎?再者,政府應該要保障納稅人權益,但我們的政府卻是犧牲納稅人的權利去維護這些沒繳稅人,這不是公私不分?如果不惕除這種不適任公務員,台灣的未來真的會毀在這些人手上。更糟的是,政府的回應將讓台灣社會是非價值觀顛倒(唸書講道理沒有用,要像這些保母無理取鬧才有用?[講道理,這些保母都沒人聽懂嗎?]不但沒盡義務,還可以剝奪他人的權利,只要跳出來拍桌就可以為所欲為?台灣是黑幫當道嗎?)!各位希望台灣變成這樣是非顛倒、錯亂、無法無天嗎?No, 我們拒絕讓台灣成為是非顛倒、錯亂的國家!而且這牽涉到台灣未來的人力素質、台灣未來的國力發展,是我們大家應該要守護的!

至於兒童局長的說法是不通的(這局長恐怕連法規都沒弄清楚,也對自己該盡的責任弄不清楚)。兒少法25條已經規定地方政府要「定收費」(大家可以把法規翻出來看,白紙黑字寫的很清楚):依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25條,直轄市、縣市政府得每年根據物價水準與家長薪資水準,召集保母、家長、社會各界代表,組成民主審議機制,審定居家式托育的人員薪資及收費基準換句話說,這地區的價格是由各縣市成立保母管理委員會(成員組合如上提到的),一起來審議,訂定該區價格。以台中的例子,就是「分區定價」,根本不會有「趨高」效應(這是「同中存異」的管理模式)。這位局長頭腦不清楚,但大家可以弄清楚這些的。還請大家一起來捍衛我們未來主人翁的托育品質與生活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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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托育政策催生聯盟等民間團體於今日(1/22)召開「保母定價不亂漲,托育補助才有感」記者會,指出現在年輕家庭低薪化,高額的托育收費嚴重影響年輕人生育的意願,即使政府有托育補助,但保母收托價格若無定價,將引發「補多少,漲多少」的現象,因此呼籲政府有補助就要有定價,讓人民有感,生育率才會提升,拯救少子化的國安危機。

Jan_22_2012  

         台中地區家長何媽媽在網路社群平台(http://www.facebook.com/PingJiaTuoYuZhengCeFenSiTuan?fref=ts)成立平價托育政策粉絲團,針對台中市政府訂定保母收費定價一事發動支持連署。何媽媽認為,保母、托嬰中心因為政府補助就漲價並不合理,大部分家長都可能對於漲價有苦難言,若保母得知家長反對漲價,可能不願意好好帶小孩,因此申訴也沒有用,且保母只要帶到兩個以上的小孩,薪水甚至比一般受薪階級還高,限制漲價應該沒有問題,希望平價托育普及後,母親可以去上班,保母可以有小孩帶,達成雙贏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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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台中市保母的聲明書,真是嚇一跳!這些保母們知道自己在做什麼嗎?他們不知道自己不但暴露自己公私不分,可能還會讓「重視教育」的父母「望而卻步」嗎?他們都不知道古語「三歲定一生」嗎?他們不知道他們也在『教育』小孩嗎?台中人都沒反應嗎?還是台中人還停留在過去的教育觀(指等到上學學東西、讀課本、考試等,這些才是教育)?因為這些保母們是三歲前影響小孩的關鍵人物之一,也就是小孩人格、個性形塑的時期,若養出霸王型的小孩,非台中之福、更非台灣之幸,故在此請各位台中朋友們幫忙看顧台中未來的主人翁教育品質,幫忙教育這些保母們。感謝!當然也請國人朋友們瞭解狀況,幫忙相互教育,以提升台灣理性思辨的能力,看顧台灣未來的人力素質。

以下是「台中保母聯合聲明書」不合法、理之處(只挑一些重點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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托育政策催生聯盟聲明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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