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分類:觀念篇 (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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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先生無視民主、民意,以行政命令,無限擴張自己意志,真獨裁者,而朱先生在第一次辯論中,也很直接表示,將成為2.0,步上馬先生後塵,不用/不會顧民意,由他的意志決定國家走向,故為了台灣未來、台灣民主,總統換人迫切必要!但若以為總統換人就會改變一切,那無疑是期待另一個馬英九。台灣要真正脫胎換骨,不只總統要換人,國會改革也很重要!唯有雙管齊下,才可能真正讓台灣開始轉變,故還請大家正視國會改革。

12/20公督盟與民視曾舉辦「國會改革政黨辯論會」,國民黨並出席此場辯論會。由此可知,他們認為選民不會重視國會改革(說白些,在他們眼中,選民的素質低,才不會看重國會),他們也就沒有參加,他們提的國會改革無疑是敷衍了事。換句話說,若沒有讓kmt在國會大敗,kmt將在國會阻撓所有重大、改革法案,繼續執行2.0的意志,那台灣的改革將無法進行。若沒有讓kmt在國會大敗,我們只會看到過去對峙的局面不斷重複上演、拖延法案審查、阻撓改革的腳步。相信大家都受夠了這種畫面、這種效率,故請大家用選票改變國會!

若錯過12/20「國會改革政黨辯論會電視辯論會,或因時間關係,可以參考「國會改革政黨辯論會逐字稿」:https://g0v.hackpad.com/--2wdoEC2GhLO,在此也感謝諸位逐字稿的朋友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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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 需要提醒父母的第一點是,最早證照設計的用意是讓保母加入(各縣市)保母管理系統(剛剛想到,需要修正此說法,因為當時制度設計時,是以北歐為模式[北歐保母制度是不需要考取證照的],但在台灣,當時社會風氣是以證照取向[某兒童福利組織也堅持保母要證照;這個查過去的新聞應該是可以查得到,制度上路後,他們又變更立場],經過大家審議後,才決定以考取證照為加入管理系統的門檻,因此,這證照規定主要是因應台灣國人的要求),有管理就會有保母訪視員定期訪視、瞭解居家保母托育狀況;碰到問題時, 系統應該也會主動協助,瞭解狀況。由於投書的讀者說得不清楚(更可能是他不清楚證照與保母系統的運作之間的關係?),但看起來可能是「有證照」,自行(或他人幫忙宣傳)廣告收托,但「並未加入管理系統」,否則,照理說,管理系統應該會提供協助。因此,在此提醒家長們:

(1.)有證照或受過訓練取得受訓證明,只是基本門檻保障,知道照顧小嬰孩的基本知識與技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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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謝朋友提醒。有必要提醒各位家長所謂的「保母行情價」。行情價是家長支付的保母費用(包括使用保母系統,獲得的3千補助。例如,公佈的行情價若是1萬5,則這1萬5,包括3千元政府補助(家長實際付給保母的金額是1萬2)。行情價,並非是扣掉政府補助(3千)後,保母的收費(1萬5)。以上一篇為例(心態不正,終會自作自受,還望三思——給所有的家長及保母,該位家長使用無照保母,早就比使用系統保母的家長多付3千元(因為無照,家長無法領政府補助),因為依照那位家長所言,有照保母是一樣的收費。如今,該位無照保母要去考照,要領政府補助的3千,等於政府與家長各自多付了3千元(總共6千)給這樣的保母!希望大家能看懂,也請家長們小心,相互提醒!(跟我說,這種保母有多愛小孩,打死我都不信。)也請家長勿助長不肖保母、傷害有良心的有照保母與其他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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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於有朋友提到托育公共化可能會讓許多私校幼教保工作者失業,請教過幼教保長輩,確定這是一個誤解。以下,就我自己所知,做一些釐清。


首先,必須先釐清的是目前提倡的「公共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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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推動「讓我兼顧工作、育兒,政府責無旁貸!」時發現,許多家長對於保母制度,有很深的誤解!(政府應該要更大力解說)雙薪家庭每名兩足歲以下幼兒,透過兒童局社區保母系統尋找保母,家長可獲得每月3000元的托育費用補助,只是三千元的補助是由政府匯給保母,家長繳費時,『少三千元』。還望大家釐清觀念,以免造成誤解、誤會,進而不信任。若不願意化解誤會、不願意信任別人,那麼,真的是「無『法』可救」,一切回歸叢林法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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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毓秀/托育政策催生聯盟召集人(台北市)】

台灣幼教學界破天荒第一遭走上街頭,為延宕多年的兒童教育與照顧法請命。我國幼托園所的營利化服務比例高達七成(高度資本主義化的美國不到三成),業者勢力獨大,使我國過去卅年間 改革托育政策的努力,形成「營利業界護利」與「學者與政府訂定超高要求反制之」的局面。兒照法草案就是此種情境下的產物,若不予調整即逕行通過,恐將為害 無窮。茲舉二例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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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腦神經研究結果(摘要片段)可以說明為何小孩出生後,男性一定要花時間育兒(設置「親職假」的重 要);雖是假設,卻可以在之前瑞典政府社福相關官員(在"Where have all the children gone?"的紀錄片中)曾 提到的實際狀況,得到印證:小孩出生後,花時間育兒的父親,跟小孩的關係良好,即使離婚後,還是能與小孩維繫良好的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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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之前關於屏東治水論壇的看法,投書到屏東縣長信箱。上星期收到連續不同兩個單位的回信。這週也接到屏東縣政府的來電。除了表達謝意外,也解釋了他們面臨的問題。根據土木科陳家龍先生回覆,由於治水論壇的規劃主要是以 「現地勘察」及「論文發表」的方式辦理,以致於一般民眾要參與可能會有困難。後來,縣政府的來電更清楚地解釋了論壇面臨的問題。個人覺得非常感謝,因為他們面臨的問題,可能更是大家的問題。怎麼說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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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收集與瞭解美濃淹水問題後,又回到「資訊公開」的議題。政府資訊不公開,大家只有被迫在沒有其他選項的情況下選擇,其實是根本沒有選擇,這實在有違民主精神。看到資訊中心提供的這篇報導< 公民審議 開啓各界對話平台>,實在覺得有必要宣導:

 

公開資訊 以解決自身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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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教育,是北歐教育很重要的一環,因此也在北歐的課程設計裡。一想到北歐的性教育,可能馬上想到他們很開放?!沒錯!他們是很開放,open-minded。可以侃侃而談「性」、「性別」,而不會遭受異樣的眼光;因為開放,所以把「性」真正當成「教育」,教導所有與性相關的議題,讓小孩從小知道該如何保護自己、愛護他人,不讓不受歡迎的小孩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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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anima(筆名)提到她奶奶因為生病、帶給家人負擔,而一度想要燒炭自殺時(<對台灣長期照顧工作的反省 (Reflection on Taiwan's Long-term Care)>),我真能深刻體會那種心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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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較於北歐的高度,日本,在地理、文化、種族上都比較接近我們,也比較能為國人接受、認同。日本,在其出生率掉到1.3(台灣目前1.07)時,就警覺到其嚴重性────不只是小孩減少,還有整個人口結構的改變,因此,日本政府早早動員諸多學者共同研議因應之道。

 

類似北歐的眼光,日本政府看到問題關鍵在於女性就業(日本女性就業率比我們高),女性被迫在育兒與就業之間選擇。讓女性可以同時就業兼育兒,成為日本政府政策努力的方向。困難的是,育兒本身如果只是女性的事情,女性心力與體力也會難以負荷。如何鼓勵男性參與育兒,反倒是關鍵。換句話說,問題進入到家庭的層次。如果還要提倡所謂的家庭價值觀念,政府又不能介入家庭,那麼民間團體就不得不肩負起責任。民間團體則有賴人民的覺醒(特別是男性,因為根據北歐的經驗,男性育兒的身心經驗,不同於女性)與組織,才可能讓家庭觀念再度活化,也才能讓家庭真正因應現代的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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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老化」是欣巧提出重要的思考角度。如她所言,一般都會把老化

「不健康」、「失能」聯想在一起(這可能與台灣人容易負面思考有

關?)。這樣的態度,除了可能造成社會大眾認為年長者是負擔外,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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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我們把生老病死當成個人的事情時,意味著個人有能力解決、國家可以不管。個人有能力解決,意味著必須要有中上水準的經濟收入,否則,個人如何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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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教保服務人員資格轉銜與素質提昇

【行政院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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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人員配置與成人與孩子人員比例

【行政院版】缺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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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保障教保服務人員權益與對教保專業組織的認可及尊重

【行政院版】缺點:僅注重資訊提供,未具體訂定權益保障具體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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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政府角色與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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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適用年齡與教保服務之定義

同:涵蓋0~12歲機構與非機構式的教育與照顧服務,在修法上並列可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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